金代石刻中包含有丰富的金代人口信息,以墓志、神道碑、买地券以及经幢、塔铭等为代表的金代石刻作为一种实用文体。“书法有例,其大要十有三事焉”,有关墓志姓名、性别、生卒年、寿命,死亡原因以及配偶、生育子女数等信息都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金代石刻中所包含的这些金代人口信息,虽然并非金代人口全部,但是对于研究金代人口寿命水平、死亡原因及金代家庭人口数量,都有着重要价值,有助于从一个新的角度了解金代社会的人口问题。死亡原因对人口寿命水平的影响最为直接,因此对于历史人口死亡原因的统计和分析也是研究历史人口寿命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疾病致死
石刻和正史中明确记载金代人口致死病因的案例十分有限,常见的仅有风疾、疽病、瘟疫、生育致死等几种。另外,还有一些因过度劳累、饮酒过量、哀思和忧愤等原因导致死亡的记载,虽然这些因素本身不能致死,但是完全有可能诱发某种疾病的产生,因此也将这类死者视为疾病致死。
1.风疾
风疾,就是通常所说的中风,中医也将其列为“风、痨、臌、膈”四大疑难病之首。现代医学将风疾归为脑血管类疾病,并列入威胁人类健康的三大疾病之一。在医疗水平不发达的金代,风疾当属于难以治愈的顽疾。
如中武校尉赵好古“大定三年春卒中风偏治不愈”而终,年35岁;承安元年清河张温妻智氏“因痼风疾卒”,终年66岁;大定年间,石琚“尝举室绍先以为右司员外郎,绍先中风暴卒”。大定中“(蔡)珪已得风疾,失音不能言”,后终因风疾而卒。
除了明确记载为中风致死外,也存在由其他诱因导致中风而亡的情况,如过度饮酒。天会六年张雄任河东南路转运户籍判官“到任未几,因酒得疾,竟不起。以是天会七年三月九日终,享年五十有九”。又如阎载之素喜饮酒,一日宴饮“亦复大醉,明日疾暴作,一仆地,遂不起。”
现代医学研究证明,长期与过量饮酒是诱发脑血管类疾病的重要因素。饮酒是金人日常饮食、社交生活的重要内容,从金廷多次下令禁酒可知当时饮酒之风甚盛,所以由此推测当时因为过度饮酒而导致中风死亡的情况应不在少数。
2.疽病
疽病,中医指局部皮肤肿胀坚硬而皮色不变的毒疮,多发于肌肉筋骨间,但疽发于背、脑却可致人死亡。如嘉议大夫王扩“先患疽发背,至是增剧,以闰三月十有五日薨于私第之正寝”。
又如归德府总管张汉臣“与宿帅众僧奴斫全营于蕲县,全仅以身免,至遗其金虎符而去,未几疽发背死于扬州。”邓州便宜总帅移剌瑗,“疽发背死”。田琢“疽发背卒”。师安石“骤蒙任用,遽遭摧折,疽发脑而死,上甚悼惜之。”完颜弼“疽发于脑”,虽宣宗“诏太医诊视,赐御药”但依然不治身亡
3.瘟疫
瘟疫属于感染传染性疾病,在无法控制传染源和预防不力的情况下十分致命,会造成人口的大量死亡。金初力役繁重,加之医疗卫生条件落后,疫情时有发生。
如海陵天德三年“广燕京城,营建宫室”,“既而暑月,工役多疾疫。”后又“征发诸道工匠至京师,疫死者不可胜数”。另外,战争在导致人畜大量死亡的同时也常会伴有瘟疫流行,死者更是以万计。
4.生育死亡
生育死亡是古代育龄女性死亡的重要原因,所谓“妇人百病,莫甚于生产”。虽然金代史料中并没有大量关于女性生育死亡情况的记载,但是仍可以从目前零星的材料中看出当时生育对女性生命健康造成的危害。
如世宗元妃张氏“生赵王永中,而张氏卒。”又如昭圣皇后刘氏,大定三年生宣宗,“是日,大雨震电,后惊悸得疾,寻卒”,年仅25岁。再如儒林郎冯开母在“(冯)开生后四十五日而亡”。
从这些有限的记载中,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三种金代女性生育致死的情况:一种可能是因难产而死,传统接生方法的局限可能会导致某些产妇难产而最终导致死亡。如世宗元妃张氏;一种可能是因生产诱发产妇某些隐性疾病发作导致死亡,如昭圣皇后刘氏;一种可能是产后护理不当引起并发症导致死亡,如冯开母。
古代社会中女性婚后便会立刻承担起社会和家庭赋予她们生育子女的责任。对于子嗣的追求就使多生多育、减短生育间隔成为提高新生儿成活率最为有效方法。
在有效生育时间内尽可能多生多育,虽然保证了后代数量,但这无疑会对女性身体造成很大损害。考虑到金代医疗水平及妇女健康保护观念普及情况,在当时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育龄女性也应不在少数。
5.其他疾病
在金代各类史料中,常有金人因劳累、哀思和忧愤等原因而导致死亡的记载。各类史料中,有关金代官员“卒于官”的记载屡见不鲜。如赵秉文“日以时事为忧,虽食息顷不能忘……殷勤郑重,不能自已,竟用是得疾,以夏五月十有二日,春秋七十有四终于私第之正寝”。
又如杨云翼正大四年“知礼部贡举,以考试劳心遘疾。明年八月之七日,薨于私第之正寝,春秋五十有九”。现代医学研究也表明,长期超负荷的工作确实会对身体造成损害,严重者则可能导致死亡。
同样,过度哀思也能够造成身体损坏,甚至致人死亡。如元好问妻张氏病卒,三女阿秀“日夜哭泣,哀痛之声,人不忍闻。明年,得疾于汴梁,病已急,哭且不止……竟以开兴壬辰三月朔死”。又如右司员外郎聂元吉遭崔立之乱而卒,其“女不胜哀慕,绝脰而死”。
而某些官员出于对自身仕途或政权前途忧虑,也会郁郁致疾最终导致死亡。如刘景玄“初举进士不中,以荫补官。调监庆阳军器库,非其好也”,“郁郁以死矣”。又如“正隆五年,海陵征诸道兵伐宋”,但杨葛西北路征兵不利后“深念后西北有事得罪,遂以忧死。”
再如毛端卿遭人诬陷,“竟以冤愤感疾,终于官下,寿六十”。御史孙德秀则是在“壬辰之变,微服出汴京,客房大名,鬱鬱不乐,竟以成疾。以明年冬十有二月朔,春秋五十”。
一般情况下,劳累、哀思和忧愤本身是不能直接造成人口死亡的,但作为诱因可能引发某些疾病对身体造成损害而间接导致人口死亡。当然,这些记载中并不排斥对死者褒誉和曲笔的可能。
限于金代医疗发展水平、普及程度和撰文者自身医学常识,在只知因疾病致死而不知具体病症和病理的情况下,人口的疾病致死情况往往就会被“微疾”、“微恙”、“遘疾”等程式化的表述所一笔带过。
这种表述方法虽然对考察金人疾病致死原因造成了困难,但却真实地反映出当时的医疗普及程度和发展水平。更为重要的是,这些被明确记载下名称的疾病虽然不一定是曾导致人口大量死亡的疾病,但至少应是当时金人常见的致死疾病,否则也不会被并非专业医家的撰文者如实的记载下来。
二、意外死亡
意外死亡,是指排除疾病和人为因素,在不可预测外力作用下造成的死亡,如噎咽、坠马等情况。
1.吞咽致死
“跋黑食于其爱妾之父家,肉张咽而死”
2.坠马致死
“状元许必仕为郎官,一日出左掖门,堕马,首中阃石死”。贞祐四年,吴僧哥“迁其民南行,且战且行者数十里,僧哥力惫马踬死焉,时年三十。”
3.倒塌挤压致死
皇统九年四月,利州风灾,“同知州事石抹里压死。”元光二年“七月乙卯,丹凤门坏,压死者数人。”
4.自然灾害
在防灾、减灾手段落后的古代社会,地震、旱涝、风寒等自然灾害的突然爆发都会造成人口的大量死亡。据统计,有金一代的年间共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次,平均每年约2.4次,可以说每次自然灾害都会造成人口的大量死亡。
如天辅三年“肇州之始兴、隆州之利涉地震,陷死数千人。”天眷元年七月“丁酉,按出浒河溢,坏庐舍,民多溺死。”皇统九年四月,利州“大风坏民居、官舍,瓦木人畜皆飘扬十数里,死伤者数百人。”承安三年十二月“大风寒,罢猎,冻死者五百余人。”世宗时大名府“旱魃为虐,民饥赊死”。
5.饥馑致死
自然灾害或战争大规模爆发之后,通常就会傍生因为粮食的消耗殆尽而发生的饥馑,造成人口大量死亡。如金初宗翰攻太原,“围城凡二百六十日,城中军民饿死者十八九”。天眷三年“陕西大旱,饥死者十七八”。又如金末“大饥,生口之北渡者多饿死……僵尸为之蔽野”
三、总结
虽然政治、经济及自然环境等历来是影响人口寿命的重要因素,但这些因素往往要经历相对较长的时间或者间接方式才能作用于人口寿命上,不易被当时人所察觉。相比之下,突发疾病和意外致死,则是最直接而且可以在短时间内影响到人口寿命长短,因而也就最容易被记载下来。
由于样本数量的有限,某些导致金代人口高死亡率的疾病或非疾死因或许已不为人知,那些被明确记载下名称的疾病虽然不一定是曾导致人口大量死亡的疾病,但至少应是当时金人常见的致死疾病或者熟知的疾病。
本节中的统计和分析只是在所能掌握的材料基础上对金人死亡原因这一问题作出的考察,但仍不失为一个考场金代人口死亡原因的有效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