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已经存在了13年的07年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要面临调整了~,这对于保险行业无疑是一次大的改变!更重要的是,这和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
有
啥
变
化
25重疾→28重疾+3轻疾
将重疾险必须包含的25种重疾,增加为28种重疾+3种轻疾;所增加的3种重疾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重轻疾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解读:
1.从法律监管上增加疾病种类,将疾病的约定更加明确,自然是好的,但除了轻度恶性肿瘤以外的其他5种疾病,很多保险公司早已经将其包括在内,甚至包含对应的轻疾(毕竟现在很多重疾险,随随便便就多种疾病保障);(市场经济的优势哦~
)
2.重点!轻度恶性肿瘤!你没看错,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恶性肿瘤未来都能够全额赔付,有些只能按照轻疾来赔付了!那么,都有哪些呢?
恶性肿瘤--甲状腺癌/原位癌
07年的标准是恶性肿瘤即可赔付(除去原位癌和其他一些轻微肿瘤);新的标准做了更细致的划分——严重恶性肿瘤(全额赔付),轻度恶性肿瘤(按比例赔付)。大家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