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又来大新闻了!
财联社于11月2日,发布独家电报:重疾新定义将于本周内发布!重疾新定义将于本周内发布!重疾新定义将于本周内发布!
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最想知道的无非几个点:
1.这次重疾定义更新,有什么变化?保障是变好还是变坏?
2.新定义落地之后,重疾险的价格是涨还是降?
3.我应该在新定义落地前,还是之后买重疾险?
趁着这次新定义终于要落地,小编就来给大家再次好好解读一下。
一、《重疾险新定义》,新在哪里?
总的来说,这次的新版定义,在年的版本上作了如下更新:
(1)细化定义了6种核心重疾,新增了3种全新重疾
(2)首次定义了3种轻症,并规范了理赔比例
下面一个一个说:
1.细化定义了6种核心重疾
6种核心重疾占到了理赔的80%,接下来我们一个一个说:
(1)严重恶性肿瘤
相比于旧版定义,发生了几处修正,问题的焦点在于,“严重”二字的增加上。
恶性肿瘤分级引入了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更客观、标准化。
这两种癌症从重疾变成轻症: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旧定义中难以界定的情形,交界性肿瘤、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明确了不保。
恶性肿瘤作为理赔第1位的重疾,其中甲状腺癌占了不小的比重。很明显,理赔标准变严格了。
这次修订,最重要的是将I期甲状腺癌移除出重大疾病。
甲状腺癌因预后良好,治疗费用一般不超过3万元,但因旧定义承保甲状腺癌,导致买了重疾险的客户能得到与较高赔付,被称为“喜癌”。此前有传言,甲状腺癌将被踢出重疾行列,不赔甲状腺癌。事实上,新定义对甲状腺癌分级,按轻重程度进行赔付。
TNM分期Ⅰ期以上属于严重恶性肿瘤,Ⅰ期属于轻度恶性肿瘤,Ⅰ期以下既不属于重疾也不属于轻症。
旧定义中,甲状腺癌都按重疾赔付。假如购买了50万保额,确诊甲状腺癌均可以获赔50万保额;而新定义中,TNM分期Ⅰ期的甲状腺癌只能按轻症来赔,获赔20%重疾基本保额,也就是10万。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确诊的是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确确实实是赔少了。
该调整虽然甲状腺癌有可能赔少了,但分级赔付的方式可以一方面降低保险公司成本后使得重疾险保费有可能相应降低;另一方面赔付和经济损失更匹配,如果罹患甲状腺癌TNM分期Ⅰ期,在赔付完轻症后,重疾保障仍能继续有效,如不幸后续罹患其它重疾仍可以进一步赔付,对于实际发生风险的客户赔付的总额是提高了的。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心血管疾病也是理赔较多的病种之一,据《中国心血管病报告》,中国心血管病死亡率居首位,高于肿瘤及其他疾病。
光从文字篇幅也可以看出,理赔定义严格了不少。旧定义的心肌梗塞,四个条件满足任意三个条件即可;而新定义则要求必须满足两个病理条件的同时,且满足六个其他条件中的任意一个。
减少了主观判断,采用可以量化的客观标准或公认标准。之前主观觉得胸痛,也算满足一个理赔条件,现在主观判断不作数,需要多项检查数据共同佐证。
此次新的名称与定义,细化了标准,需要看很多检查数据,达标了才能赔。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主要是定义的精准修改,明确需由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等影像学检查证实。
2个理赔条件的量化:
一肢(含)以上肢体肌力2级(含)以下,或不能随意运动;
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或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且已经留置胃管90天(含)以上。
理赔门槛无明显变化,主要是规范定义,
对检测手段、病情状况的衡量的要求更为细化。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新增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去除了异体移植的要求。
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是指造血干细胞来自于他人,包括血缘关系供者和无血缘关系供者。现在去除了异体移植要求,意味着造血干细胞来源于自身的移植术也能理赔了。
区别不大,新增异体小肠移植手术,扩展保障范围。
(5)严重慢性肾衰竭
慢性肾衰的终末期即为人们常说的尿*症,尿*症期和慢性肾脏病5期,都属于肾衰竭晚期,只是定义更明确了。
进一步明确了规律性透析的定义:以前只是要求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对频次并无具体要求;而新的定义直接明确规律性透析是指每周进行血液透析或每天进行腹膜透析。
终末期肾病改为严重慢性肾脏病。
变化不大,主要是将肾脏移植手术移出,而归入了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6)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理赔要更宽松了,将“开胸”替换成临床更常见的“切开心包”
除此之外,
《重疾定义终审稿》在25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新加了3种新重疾定义,
分别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增这3种高发重疾的依据,是过往3亿多条理赔数据。
符合市场规律,也是满足消费者的实际需求。
今后统一规范的重疾就不再是25种,而是28种了。
2.首次定义3种轻症
新定义关于轻症修改,主要有两大变化:
一是明确了3项轻症的标准定义:
此前的重疾定义里,只包含25种重疾,轻症的定义是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逐渐完善的。
高发轻症容易触动理赔,但因为没有官方的统一规范,理赔纠纷不少。
这次行业协会统一定义了3种轻症:
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而且明确要求,保险产品中如果有轻度疾病保障,必须要包含这三种轻症。
坦率讲,定义稍微严格了一点。
比如在轻度恶性肿瘤之中,不包括原位癌;
而目前已有的产品中,原位癌几乎为必有。
好在,这里还特意给保险公司留了后门,保险公司可以自己把原位癌定义为一种新的轻症,继续赔。
新定义把甲状腺癌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归为了轻症,但TNM分期Ⅰ期以上的还是按重疾赔。
二是要求轻症赔付比例不高于30%:
目前市场上的产品,轻症赔付比例一般在20%-45%之间,该比例是下降了。
主要原因还是中保协出于风控考虑,采取了较为保守的定义和赔付比例。
只能说,从行业发展角度,有合理性在。
但是于消费者来说,心里肯定不舒服。
二、新定义发布,保费会涨还是降?
这个问题,要从两个层面回答。
一方面依据实际理赔的情况,也就是发生率,发生率越高,保费越贵;
另一方面,则是小编从几家保司那里得到的消息。
1.改革后,发生率将会变高还是变低?
保费定价,依据是重疾表。
重疾表就是统计了各种重大疾病发生概率的表。
里面包括了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
前面说过,这次改版,6种重疾有的变松有的变严。
而最重大的变化,就是甲状腺癌。
甲状腺癌发病率高,位居癌症理赔之首,而且大多数赔的都是轻度甲状腺癌。
之前的定义,甲状腺按的一直是重疾赔。
这次改革,把甲状腺癌列为了轻症,最高赔30%保额。
这样一来,必然会使得某些年龄段,重疾发生率大幅下降,同时轻症发生率升高。
来看两张图:
以上图表是6种、25种、28种疾病发生率比值。(新/旧)
以发生率比值%为界,
高于%的部分,表示新版重疾发生率高于旧版重疾发生率;
低于%的部分,则表示旧版重疾发生率高于新版重疾发生率。
从图上可以明显看出,除了极少部分,
大多数情况是,新版重疾发生率是比旧版低的。
取平均值后,
6种重疾的发生率,新版约是旧版的79%(男性)和78%(女性);
28&25种重疾发生率,新版约是旧版的77%(男性)和72%(女性)。
发生率低了,理赔自然就变少了。
从这方面看,意味着重疾险应该变得更便宜。
可惜,发生率并不是影响保险价格的唯一因素。
甚至现实情况是相反的。
2.打听了几家保险公司,均表示不会降价
我打听了几家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或产品人员,得到的回答几乎一样:
虽然重疾的经验发生率确实下降了,但重疾险的价格短期内不会降价。
这是为什么?
我分析是下面两点:
(1)再保险业利润率下行,导致再保报价偏高
市面上绝大多数重疾险,都是会交由再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风险的。
但是这两年再保险公司的发展,不太景气。
来看几张图:
从年到年,总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利润率、保费利润率,全部都在逐年下降。
尤其是净资产收益率远远低于国际再保险市场。
这张图的综合走姿收益与净利润比,体现的是各行业的收入有多少来自投资收益。
与寿险、产险不同,再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比很低,不到2%。
同时今年重疾恶化趋势严重,中青年龄段重疾总体发生率变高,这也给再保险公司运营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因此很多再保公司对重疾险的分保非常谨慎,因而会提高重疾险的报价。
三、应该在新定义落地前,还是之后买?
首先要说的是,已经买了保险的,这次不会受影响:
在征求意见稿附件里,有这么一条:
轻症该赔多少还是赔多少,甲状腺癌不管轻度还是重度,一律按重疾来赔。
那么,还没买重疾险的,到底是按业务员们宣扬的那样,抓紧时间上车,还是等新定义彻底落地之后,去买新版的产品呢?
通过前面的分析,随着越来越多的消息被曝露。
我个人建议是——现在抓紧买
理由有这么几个:
1.新产品并不便宜,甚至更贵
一方面是重疾发生率下降,另一方面是各方消息均表示不会降价。说实话,这有点不(shua)合(liu)理(mang)。
即便之后重疾险降价,但是其周期恐怕要长达8-10年,作为消费者,我们是经受不起“慢刀子割牛肉”的过程的。所以,我会建议尽早上车。
2.甲状腺癌和轻症保障,旧定义更好
新版定义里,甲状腺癌降级成了轻症,今后赔付额度大幅下降。
而且其他轻症的理赔也有了限额,不能超过30%。
就这一点来说,旧版的重疾险肯定是有优势的。
3.即便新定义中定义较好的疾病,旧条款也“很大程度”能享受得到
在《健康险管理办法》中有这么一条:
其含义是重疾定义要符合“医学发展”,这一条曾经帮过很多老百姓顺利理赔,
自从有了新版本的定义,是否可以认为这是“官方”认可的治疗方式,
那么进入司法以后,消费者的优势会更大。
4.尽量不要让自己有保障空窗期
有车的朋友都知道,车险不能断。
万一青*不接的时候车子发生刮蹭,就只能自己掏钱修,一点保障都享受不到。
重疾险也是一样道理。
新定义目前正在银保监会走最后流程,虽然彻底落地不会太远,但时间说不准。
万一在落地之前、新产品大规模上市可供挑选之前,生了大病小病,
没有保障、得不到赔付不说,到时候即便新产品上市,作为非标准体,可能也买不了。
现在,如有购买重疾险的打算,
建议多多少少先买上一点,等新产品出来了,可以再考虑新定义还是旧定义,
以防止产品大规模下架后,让自己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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