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由银保监会相关副主席主持的《重疾险新定义》评审会终审方案已通过,目前正在走银保监会内部流程,预计重疾险新定义将很快发布。
对终身稿简单解读一下:
终审稿明确重度疾病28种+轻疾3种
明确了重度疾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等28种;轻度疾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必保)。
新增三种重疾: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轻疾累计保额不应高于重疾险30%
同时其亦指出,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每种轻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应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30%;如有多次赔付责任的,轻度疾病的单次保险金额还应不高于同一赔付次序的相应重度疾病单次保险金额的30%,无相同赔付次序的,以最近的赔付次序为参照。
轻度甲状腺癌、早期神经内分泌肿瘤由重疾变为轻症,从%赔付降为上限30%。
两个病种不保: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被剔除轻度恶性肿瘤保障范围。
杜绝病种凑数
同一个产品中不能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发生率极低的疾病需注明。
部分疾病理赔更规范
1.冠状动脉搭桥术由“开胸”规范为“切开心包”
2.心脏瓣膜手术由“开胸”规范为“切开心脏”
3.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
4.主动脉手术由“开胸或开腹”规范为“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
5.急性心肌梗死:规范了标准
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