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开始,各种关于“重疾险将重新修订”的消息屡屡不断。各种声音持续了将近一年,这回终于迎来了确切消息。
保险行业“连续剧”重疾新规,终于终结了!
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在京举办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
据悉,重疾新定义确定后,旧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年1月31日。
也就是说,52天之后,目前市面上的老版重疾险就再也见不到了,且大部分产品实际停售时间会更早一些。
那么,重疾新定义有什么变化呢?严谨点说,调整后的定义,更符合现在的医学实际情况,也减少了理赔时的纠纷。
原来的25种重疾里,16种理赔条件没明显变化,2种变严格了,7种变合理了。
具体我们可以参考下图:
我们简单总结一下吧:一、新增3种必保重疾和3种必保轻症
重疾: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轻疾:轻度恶性肿瘤、较轻心肌梗、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即以后所有的重疾险所保障疾病中,这6项都是必保的(实际上,一些主流的重疾险已经包含了这些疾病。)这一点主要是统一了赔付定义,对我们影响不大。
二、原位癌可能不赔
旧版重疾险规定,“原位癌”为轻症,而新规中,明确了“原位癌”不属于轻度恶性肿瘤,不在保障范围内。但不会强制不保,有些保险公司的新品还是给包含了,所以消费者一点要看清楚了。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改革前,投保人罹患原位癌,属于轻症,可以豁免后续保费,保单继续有效。新规将原位癌踢出轻症行列,投保人豁免保费的概率也减低了。
三、轻疾赔付比例调低
现在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对轻症的赔付动辄40%、50%,新规落地后其他轻症还可以有这个赔付比例。但3种纳入规范的轻症,赔付比例不允许超过30%。比如说买万保额,轻症的赔付会从60万降到30万。这一改变,对我们的影响还是蛮大的。不过,幸好只是强制规定新增的3种赔30%,不影响其他轻症。
四、甲状腺癌,不一定属于重大疾病
这算是此次重疾规范修订中争议最大的一条了。新定义落地后:
●甲状腺癌TNM分期为I期及以下的(占95%发生率),按轻症赔付,即最多为重疾保额的30%。
●甲状腺癌TNM分期为I期以上的(占5%发生率),按重疾赔付。
像乳头状癌、滤泡状癌这些发生率高,影响较小的甲状腺癌,以前一份50万保额的重疾险可以赔付50万。有些60岁之前还有额外赔付的,能最高赔付90万,而之后只能赔付15万了。90万和15万,整整少了75万......
要知道目前重大疾病的理赔数据中,癌症可以占到7成,而甲状腺癌的理赔率更是占比24%,且持上升趋势,所以影响还是蛮大的。
要不要抓紧“抢购”重疾险?
在重疾定义调整之前买到的重疾险,不会有影响,合同里怎么约定就怎么赔。那么,还没入手重疾的朋友们,咋办呢?
建议还没买的赶紧买,买了的能加保就赶紧加。无论是新产品还是旧产品,保险肯定是越早买越好的。不是不相信自己的身体状况,而是没必要拿健康成本和金钱代价做*注。早一点入手,早一些安心!
但是,随着重疾新定义的发布,肯定会有一些业务员以此炒停售,请大家务必注意,一定要按照自身情况和需求来规划,千万不要受到诱导,不清不楚下单。
......我也是有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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