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3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终于来了!
这一保险圈儿的大新闻尘埃落定后,想必让很多人都定下了心,数日乃至数月之前,有些片面解读重疾新规的说法,也该不攻自破了~
小信对这次重疾新规也是期待值满满,毕竟是“十年才一遇”的大事儿,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官方的行业规范性文件,它的变化将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变化,也更直接影响到每一位想要投保上车的保民。
到底新规同旧规比有何变化?我们先从几个谣言开始说起~
谣言1:甲状腺癌不赔了?
之前在朋友圈看到的谣言,让人最“恐慌”的莫过于——甲状腺癌不赔付了。
作为癌症中最讨喜的喜癌,患甲状腺癌的10年生存率平均高达90%,但是,甲状腺癌也是常年占据各大保险公司理赔NO1的位置,据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数据表明,甲状腺癌已成为增长速度最快的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已高达15.1%。
所以,很多人就担心:发病率这样高的疾病都不赔了,那我要这重疾险还有何用?
新规落地终于揭开了谜底:
甲状腺癌不是不赔付,而是要分级赔付,仅仅只有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被剔除重疾范围,其他分期还是要按照重疾赔付的。
在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治疗费用大概需要2-3万,10年存活率接近%,疾病恶化程度低,根本不符合重大疾病的标准,有的人医保报销后,只花了几千块却赔了几十万,如此大的杠杆率是要让其他更多消费者来买单的,这样最终也将不利于保险市场风险共担机制的良性发展。
而且,新规规定: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按照轻症赔付,最高赔付比例不超过重疾产品累计保险金额的30%,对于看病来说,这钱也是够花的。
最后,强调一下:保险是风险防御,而不是用杠杆满足私欲,新规出台,大家完全没必要慌,在新规实施之前投保的朋友,将来理赔时还是会遵循旧的重疾定义;如果非常看重甲状腺癌保障的朋友,当前遵循旧版定义的重疾险产品还未全部下架,还可以抓紧时间上车(新规规定在.2.1日后正式生效)。
谣言2:原位癌不赔了?
这次原位癌又被推上风口浪尖,不是因为它不属于重疾了(旧版定义也是按轻症赔付),而是新规规定它也不属于轻度恶性肿瘤了,就是说连轻症都不算,很多朋友心里嘀咕:好歹名字里都带着个癌字,难道这么没面子的么?
首先,原位癌被称作浸润前癌或0期癌,是癌症的最早期,在这个阶段,癌细胞并没有扩散到机体组织内部,除去它soeasy,治愈率接近%,治疗费用也没那么高昂,比如宫颈原位癌治疗费用仅需要—元。
所以,又是个名字比较吓人的疾病……
其次,并不是官方把原位癌从轻症中抹掉,以后它就不能在重疾险产品中出现了,官方在新规征求意见时就作过明确说明:各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增加原位癌保障。刚发布的新规中也明确指出: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并合理制定相关定义。
谣言3:轻症赔付只有20%?
这次新规中颇受争议的还有轻症赔付比例,听说轻症只能赔20%?很多朋友也是在内心嘀咕:咋跟现在有轻症责任的重疾险产品差这么多?
大家别着急,且听小信慢慢道来……
重疾险创立之初就是保障重大疾病的,但是随着人们对健康管理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重大疾病在早期就会被发现,所以,当前市场上很多重疾险产品多出了轻症保障责任,旨在让保障更符合疾病的发展过程,但是行业内一直对轻症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旧版重疾定义也未规范轻症类疾病;而此次新规的出台,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新增了与高发重疾对应的三种轻症,分别是: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是及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群众保险需求做出的行业规范要求;而谣传的轻症只能赔20%其实只是在这三种轻症的基础之上。
下面,我们来详细看一下:
在第一次发布的新规征求意见稿中,关于轻症赔付比例,是这样规定的:
2.2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轻度疾病的保险金额应不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重度疾病保险金额的20%。
不过,在六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刚发布的新规中,官方综合了多方面意见,最后把轻症赔付比例调成了这样:
2.2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每种轻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应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30%;如有多次赔付责任的,轻度疾病的单次保险金额还应不高于同一赔付次序的相应重度疾病单次保险金额的30%,无相同赔付次序的,以最近的赔付次序为参照。
不逐字逐句地研究两次规范中的每一个字,单单拎出20%或30%,难免有断章取义之嫌,再者,我们细细读一下这句话: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每种轻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应高于所包含的本规范中的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30%。
注意一下限定条件:本规范中的每种轻度疾病……本规范中的相应重度疾病……
但是,新规规定的新增轻症只有三种!换句话说,只有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才会按规范规定赔付不高于相应重疾的30%,规范之外的轻症疾病和额度呢?并没有规定。
所以,看到这里,大家明白了没?保险合同规定最忌断章取义,各位朋友在挑选产品或接收保险信息时也应该多注意,千万多读几遍条款。
说完几个前段日子传得"比较疯"的谣言,小信再来简单总结一下这次重疾新规中的几个主要变化:
重疾部分
●新增了3种统一规范的重疾。
●主要高发重疾的定义有所修改,根据最新的医学进展,优化疾病定义内涵。
●优化了疾病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等3种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和轻度疾病两级。
轻症部分
●新增了3种统一规范的轻症,且这三种赔付比例最高不超过相应重疾累计保险金额的30%。
●原位癌被剔除轻症,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总的来说,新规对于重疾的定义和规范有了更细化的调整,将来,保险公司的重疾产品保障责任也会根据新版定义规范做出调整,但大家不要慌,重疾险是一个达到约定条件就要给付保险金的产品,银保监会出台新规是为了明确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让大病保险更适应医学诊疗技术的发展,也更适应重大疾病市场发展的实际,而不是故意让理赔趋于严格。
当前,新规已经正式发布,遵循旧版定义的产品销售也将截止到1月31日(不过在年2月1日之前生效的重疾保单还是遵循旧版重疾定义),如果你正在犹豫现在买还是等等看,小信建议你:如果没有保障在身,还是早买早好,毕竟风险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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