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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年,富通推出守护危疾保障计划后又在年升级为版本2,也算掀起过一股投保的热风,毕竟在当时首创“呼吸系统疾病额外赔偿”还添加“中症”疾病可以理赔后豁免保费,和着轻症一块还有机会不占用重疾的保额,这在当时的香港保险市场上真的很能算“亮点”了。
尤其对内地客户朋友来说,不管是海外人士还是自己都可能觉得我国的空气质量真的不够行,雾霾在冬天是随时有,所以呼吸系统疾病真的还蛮常见,像肺癌在中国是非常高发且是致死率最高的癌症了(在全球范围内其实也是)。富通FTLife看准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空气污染较重,对标生产了这款计划。
危疾计划2将于明年1月份停售,这次新款似乎从名字上看应该升级了不少,既然是加强版了,那就真的水平提高了吗?
且看,升级了项目:
1,以前是——癌症赔付连同首次最多只有三次机会,心脏病/中风只能共用,连同首次赔付只有最多两次机会。现在,向其他家同类产品学习,癌、心、中这三项共享额外四次理赔机会,连同首次就是最高%的基本保额可支付。
2,就受保人确诊癌症、心脏病和中风,只要属于第1—4次重疾赔付,每次可以额外获得每月1%的基本保额,最长至18个月完结或直至下一次癌、心、中索偿为止。而且不需要提供积极治疗/晚期护理的证明,即使在领取期间身故也不会被少一分钱。
但,很鸡肋的是,跟其他同类型产品相比,这三项严重都市疾病仍旧只有累积最高达%的保额赔偿,并没有因此额外多了18%*4=72%的额度;也不是另外一种方式——只要没有赔偿到第五次重疾,那么在前面每次%额度的基础上都最多额外获得了18%的投保额。
真相是什么!即使受保人真的得了四次重疾,而且每次都是癌、心、中这三项之一,和其他相似的计划比(比如万通首选健康保+)也只是多了最多额外18%的额度,而且是分18个月领取完的。
所以,每当确诊下一次的三项严重都市疾病,都要把之前已付/应付的“关爱援助保障”给吐出来!还回去!全部扣除!
如图:
那富通为啥不干脆告诉客户,只有当您理赔第一次癌、心、中三项之一的时候——才可以获得额外最多18%的保额,后面的次数根本没有所谓额外的赠送了,亲!
为什么要在宣传册上信誓旦旦地写着——“最多可获4次共72%保额的保障”呢,因为,那很容易混淆视听呀。
如果受保人罹患癌症,间隔1年后又复发,万记还可以一次性给予额外50%的赔偿,而富通这里要等18个月才能拿完这额外18%的保额,您要怎么选呢?所以还是有点让人不爽,完全不够吸引力。
3,保障还原利益从90%的最高额度升级到%,但年龄限制从75岁缩短到了70岁的保单周年日,也就是受保人确诊重疾/身故要在此之前才能被还原前面预支出去的轻症或中症额度。(怎么样都不如保险公司精,轻中症总共赔偿到%的额度比受保人要在75岁之前确诊重疾/身故要难得多吧)
4,首创保障主要器官功能损害,即使受保人未确定病因也不完全符合保单内危疾定义,这四项疾病新概念还能多提供一次理赔机会。其实就是分别属于心脏、肺部、肝脏和肾脏的四项疾病组合,算作一项轻症来预支赔付20%保额,并不是额外赠送。(最高限额为5万美元)
这四项定义里有的还算宽松,有的并不是。比如iv项肾脏疾病,比中症“慢性肾功能损害”宽松又提供了不同于轻症“次级严重肾衰竭”的定义;
但像i项——心脏疾病,要求左心室射血分数持续低于或等于40%,且已持续最少3个月。但看国寿海外,对属于重症的“急性心肌梗塞”定义很宽容地添加了“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的选项来代替心脏酵素的认定报告,而且没有持续时间要求。您觉得哪个更宽松呢?当然是国寿这个。
重点来了,没有升级的部分呢:
一、对20岁或以下投保年龄的人士,以前是在首20个保单周年内赠送额外80%的重疾/身故赔偿,现在只有60%了。
因为呼吸系统疾病赔偿和这个是共用的,所以也随之降低。
以前是这样
现在是这样,
也就是,呼吸系统疾病赔偿不再是最长保障到受保人岁自动期满之时,而是到受保人70岁的保单周年日终止。(保险公司又可以降低未来的理赔概率了,老年人毕竟在呼吸系统这块是比较脆弱的,很有可能是新冠疫情让保险公司“反省”了这部分的风险)
不过,以下12种特定额外赔偿的呼吸系统疾病的确还是囊括的比较全面,像“慢性阻塞性肺病”、“严重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肺纤维化”在不少保司的条款定义里都没有。
但事实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就是一种具有气流阻塞特征的慢性支气管炎或肺气肿,这不就是一种疾病拆分为三种吗?额。。。
而且在定义中要求满足的条件都一样,“需要永久性的大量吸氧治疗,且第一秒最大呼吸量测试(FEV1)结果持续少于1公升”,这也是条款内“末期肺病”必须要满足的全部条件,那不相当于一项疾病拆分为四了吗?
看富卫就很老实地把这几项病都归在一起了,确实是这样啊。如图:
末期肺病应该指受保人确诊患有慢性肺部疾病而出现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富通这里没有具体写),所以它才描述了其要求——“要永久性地大量吸氧治疗”;但是,有些保司并没有写“永久”二字喔,“需要长期/持续氧疗”且没有时间要求一定是比“永久大量吸氧”宽松且更易被鉴定的。
如图,此定义虽多了(c)和(d)项,但完全符合医学上的正常要求。而关于“永久”的定义,在香港是指根据现时医学知识及技术,已完全没有复原的希望,在临床上要让医生审慎做出这个定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没有“永久”的规限,当然更好。
不管怎么样,富通愿意多送一些有关肺部疾病的赔偿当然好。但和以前的版本一样,这个赠送额度是需要和前20/10年的升级赔偿共用的。
比如说40岁的人士在保单前10年得了肺癌,那么保证基本保额+额外赠送的60%+红利就是应获得的全部赔偿,不可能有双倍60%的投保额赠送。如果是保单生效10年后——70岁的保单周年日间罹患肺癌,就降低为额外50%的原投保额赠送。
但如果受保人罹患的是某项轻症,比如肺原位癌。那么不存在与升级赔偿共用的问题,前十年就额外赠送20%*60%=12%;后十年就额外赠送20%*50%=10%的投保额,直到60%/50%的总赠送给送完。
因此,“呼吸系统疾病额外赔偿”适用于:
1,保单首20/10年内发生的非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属于轻症/中症/儿童疾病)
2,保单首20/10年后发生的所有呼吸系统疾病。
注意,唯在索偿呼吸系统疾病额外赔偿之前,危疾赔偿还没有理赔到%的投保额。
比如40岁受保人先理赔肺原位癌,过了几年发生脑中风;如果都在保单前10年发生,受保人能拿到最高额外保证赔偿为投保额的60%;如果都在10年后发生,最高保证赠送保额为投保额的20%*50%=10%。后来又确诊肺癌也不可能再获赔这个呼吸系统疾病的额外赠送,即使之前只拿到了额外10%,因为之前中风的赔偿已经让生存赔偿的总金额累积到了基本保额的%。
二、有内地那样的“中症”即“严重程度2之危疾”,理赔后即可豁免后期所有未交保费。轻中症都有机会不占用基本保额,即预支后可以还原保额,虽然轻症不能豁免保费。
看起来的确很吸引人。但如果您最看重轻中症的保障利益,不如直接投保内地的重疾险更划算得多(如果可以的话)。在新版重疾规范未正式生效之前,内地产品可对轻症和中症分别最高赔付45%和60%的基本保额,还可以豁免后期所有保费,还完全不占用投保额因为本来就属于额外赠送的利益。
但事实上,咱们不可能只看轻中症的保障,最重要的还是重疾赔付。如果轻中症的赔付概率真的高到要引起足够重视的话,那为什么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很难看到它们的身影?因为其理赔率和重症比起来真的明显少很多。
内地保险产品的销售量大和理赔个案多,我们来看看数据,目前就仅看到极少数几家把轻症和重症放在一起比较了赔付率。比如销售TOP平安:只有原位癌上榜,不过1.4%的比例,完全没有中症的影子。
虽然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早检测早预防理念的深入和医学筛查检测技术的提升,轻症比以前应该更容易发生。比如从香港保诚的理赔报告看,同样上榜的原位癌就升至6.6%的占有率。
但在高发轻症排行榜里面,最高发的前三项不出意外几乎为:1,原位癌/早期恶性肿瘤;2,轻度急性心肌梗塞;3,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这三项就可以占所有轻症理赔案件的至少在70%左右,光是1早期癌症就占了绝绝大多数。
内地A公司
内地B公司
但年就要到来,在内地明年即将生效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属于轻症的癌症赔付定义把原位癌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剔除,然后轻症的赔付比例不能超过基本保额30%。轻度的急性心肌梗塞定义也比之前严格;而轻度/中度的脑中风定义仍旧有以下后遗症的要求:
在香港对重度脑中风的要求都比内地轻/中度的定义要宽松,因为没有后遗症的规定,最宽松的定义只要求在事件发生后至少连续4个星期持续出现神经功能损害,并通过可靠的影像技术确诊具有客观神经异常症状。
当然,一项一项比较疾病定义是非常复杂的事情(而且没有哪一家可以称得上所有疾病定义“我这里都有最宽松的条款”),如果您已经准备投保香港/澳门的海外保单——应该去思考,我到底是要标配型的重疾计划,还是单次赔付、真正多次赔付的产品?
如果您觉得标配型产品完全OK,也就是——假设发生第二次、第N次重疾偏偏不在癌症、心脏病和中风这三项里面发生所以根本赔付不了,但自己完全能接受,那富通这款计划就是您的最佳备选之一。
如果您有些接受不了,我会再告诉您:
1,虽然这款计划对严重呼吸疾病作为首次重疾赔付在保单首年—受保人70岁(的保单周年日)赠送了50%—60%的投保额,但B计划针对任何重疾都可以额外赠送80%额投保额,从保单首年——受保人66岁(的保单周年日)。您要哪个?
2,虽然富通把这些可能被其他香港保司列为轻症或根本没有的危疾囊括在中症范畴,比如单肺切除手术、肝炎引致肝硬化、昏迷72小时、乳房原位癌的全乳房切除手术治疗等。不仅可以像重症一样豁免保费,还有机会完全不占用后面发生的重症/身故保额,相当于又多了50%的投保额喔。轻症和中症加起来可以整整多出最多%喔。
但,好好想一想,您觉得以下哪种获得额外的赔偿更容易?,是1,至少五次轻症或两次中症或一次中症+三次轻症赔付加起来拿到%的基本保额;还是2,众病之王——癌症以“一骑绝尘”的理赔率一次性拿到%的保额。所以,我还是在讲护您安心的亮点。(某天,哪只产品完美超过了,我就可能不讲了)
同样,您是想要轻中症的保障还是更想要真正的重疾多次赔付?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选择题。从理赔概率上讲,轻中症要低得多,早发现早治疗后还可能不那么容易再患重症;而一旦一项重疾确诊,受保人的身体变得非常脆弱很可能再导致其他身体问题。
所以,重疾真正多次赔付而不只是限于癌、心、中三项多次的产品能为三种患病可能提供保障:1,中青年时期高发的癌症还有与主要器官功能有关的疾病2,在老年时期高发的与神经系统和心脏相关的重疾3,意想不到的意外事件导致的重症——比如严重烧伤,完全伤残,因输血感染HIV等。
3,虽然关爱赔偿有些鸡肋,但是好歹对首次癌/心/中理赔额外赠送了最多18%的保额,那您觉得对首次癌症或中风可以额外赠送%的保额,哪个好?
4,良性肿瘤那个保障也不错,可以赔两次虽然总的最高上限只有5万美元。
但有关良性肿瘤的保障不是医生确认是良性然后切除就可以赔付了,注意香港这边的要求,这个保障的起因是因为专科医生根据适当的医学证据且基于临床、影像和任何组织病理学检查认为——该肿瘤具有恶性潜在的可能,然后决定实施手术,结果通过组织病理学检查证实不是癌性的——才可以赔。
那种一开始就被确定是良性或根本无法拿出书面建议有癌性可能的肿瘤,且不能被完整切除的实体肿瘤,都是不能保障。
最后总结,
我不是好产品的生产机器,却是它们的优秀搬运工。
看重疾产品要比较首次重疾理赔的杠杆率(理赔总金额/已交保费),这点非常重要,因为后面不管再多次赔付都几乎只有保证的基本保额可赔(没有红利,绝大多数产品也没有其他保证赠送了),而很多产品的费率相差真的不大。
像富通新计划把21岁以下受保人的额外赠送赔偿给降低了,费率并没有降低,那很明显理赔杠杆率也会随之下降。这里就来看下国寿护您安心、即将停售的计划2和这款加强版的对比:
很明显,即使我给加强版加上了那份额外最高18%的赔偿(假设首次重疾理赔为癌、心、中之一且能拿满18个月),杠杆率在很多个年份还是比旧版本低,更不用说当无法获得这个18%的时候。
国寿的赔付亮点我真的不能再赘述了(不然网友嫌我太唠叨了),这样的比较图如果看不明白请联系。
事实上,我们看产品的确不能太苛刻,任何保险产品都有缺点或遗憾,只要它的优势过分亮眼和重要让您完全可以不在乎某些小缺点。您觉得富通的赔偿亮点够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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