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新规产生了哪些变化,对之前的重疾险又有什么影响呢?
新规的主要变化01新增三种必保重疾新增、、,25种变28种重大疾病。
02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通过科学分级,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03部分疾病理赔更合理(1)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由“开胸”规范为“切开心包”
(2)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
(3)主动脉手术——由“开胸或开腹”规范为“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
(4)甲状腺癌大部分被划出范围——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在“恶性肿瘤”的责任范围中,而是被划为了轻度疾病。
重疾新定义对重疾险产生哪些影响?我之前购买的重疾险有影响吗?
根据《健康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但是,就重疾定义而言,除了符合临床医学诊断之外,往往还需要满足保险合同所列出的特定条件、特定治疗手段、疾病严重程度或后遗症程度,故而符合这些条件的重疾可以申请理赔。
我应该买重疾险吗?
据国家卫生部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如今比例只会更高)。当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那么,我们靠什么来抵御这突如其来的风险呢?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将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重疾理赔金。
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
例如:一个投保2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哪怕只缴费一年,只要罹患重疾后被确诊,都是按照投保额20万元进行理赔,而非按照已缴保险费进行理赔。
面向公益组织与公益人推出的重疾险益宝早在年便首个推出公益人保险,已累计服务多位公益伙伴,服务机构包括、、、、、等。
公益人重疾意外险投保人: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
保障对象:18-60周岁签订劳动合同的社会组织从业者
参保形式:线下参保(请前往益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