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之前炒的沸沸扬扬的重疾改革终于尘埃落定,重疾新定义在今年11.05号正式发布。新定义颁布后,大家比较关心两个问题,接下来就这两个问题在这里统一跟大家解答一下。
1问题一:新规之前的产品更好还是新规之后的产品更好?2问题二:如果新的产品更好,有没有必要退保?改革背景及目标01.背景为什么会有这次改革呢?因为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将现行的重疾险规范中的部分内容需要修订和完善,以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
02.改革目标及意义修改的主要目标和意义分为三部分:
1.优化疾病定义和分类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科学分级,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删除了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
2.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3限定轻症赔付比例:轻症赔付不高于重疾保险保额的30%,避免各大保险公司进行恶性竞争。
买新规之前的产品好,还是买新规之后的产品好?1
利好修改
01.修订版中利好修改具体内容1、重大器官移植与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定义中:新增小肠移植,扩展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2、冠状动脉搭桥手术与心脏瓣膜手术:不再要求必须做“开胸手术”,符合医学进步的趋势
3、严重艾尔兹海默病的患者:诊断标准更加多元,引入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评定方法。
4、神经系统疾病中的“一侧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条款更宽松:从过去的完全丧失,改成了肌力二级
5.增加了三种必保重症: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三种必保重症和
三种必保轻症:
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塞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02.对现行保单利益的提升有多大?1.对于某些条款变的更加宽松:
基本上都是基于医学的发展,也就是现在医学标准更先进了,所以要求重疾险的定义按照目前的医学状况进行更新。
法律约束:即使没有这次修订,依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在健康产品条款种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
择优赔付:保险公司也会依据医学发展趋势赔付,而且近期各大保险公司也明确官宣,对于旧规下的产品,改革后也会择优赔付,选择更有利于被保人的条款进行理赔。例如:工银重疾择优理赔;中英人寿发布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等。
2.新增的3种重症和3种轻症,但是其实现在各大保险公司实际实施的条款中,基本也是包含了这几种疾病的。此次新增只是将其落实到纸面上,约束的是一些不太“自觉”的保险公司。
综上,此次新规并没有从实质上对现行保单利益有较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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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修改
修订版中对被保险人不利的修改具体有:
1.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进行分级,分级更严格。比如恶性肿瘤划为重症必须是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3、6、9的严重恶性肿瘤,部分恶性肿瘤将划为轻症。像甲状腺疾病中发病率比较高的乳头状甲状腺癌由原来的重症降为轻度重疾,赔付比例由%降为赔付30%。而乳头状甲状腺癌在甲状腺癌发病率中占有极高的比例,占所有癌症的理赔率也达到近30%。
2.疾病判断的标准数字化:比如急性心肌梗死原定义是“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修订版明确了肌钙蛋白15倍(含)以上,肌酸激酶2倍(含)以上。再如严重慢性肾病原来定义是“已经进行了90天的规律性透析”就可以,修订版明确了规律性透析是指每周进行血液透析或者每天进行覆膜透析。达不到这些量化标准就降为轻症。由原来的%赔付降低为30%。
3.删除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的赔付:由原来的轻症赔付30%降为不再赔付。原位癌即癌细胞还在表皮的癌症,治愈率比较高,但是转化为恶性肿瘤的几率也非常大。交界性肿瘤是介于原位癌和恶性肿瘤之间的癌症。
4.限定轻症赔付比例:轻症赔付不高于重疾保险金额的30%,此前有的保险公司轻症赔付比例达45%,新定义下的产品不得超过30%。
不利分析:从理赔的角度上讲,以上四条都使得重疾赔付更加严格,甚至不再赔付,所以,对被保险人来说,保单利益缩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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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新规后的产品理赔更加严格
所以,综合来看,新定义下的产品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提升,保单利益提升不大,反而缩水明显,旧规下的产品对于客户来说更加有利。现行的所有重疾产品年1月31日之前全部停售,建议有重疾险投保计划的人及早购买更好。尤其是对甲状腺疾病或者心脑血管疾病的赔付比较在看重的人群。
旧保单有没有必要退保?第一个问题解答之后第二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旧产品需要退保吗,答案是不需要。因为、
1.退保的现金价值会比较低,损失比较大。
2.新规定义下的产品并无太大实质性优势,反而缩水明显。
3.如果觉得新的产品更好,保险公司会定期对旧产品进行升级,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升级为新产品。
4.如果不升级,依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23条,保险公司也会择优赔付,选择更有利于被保人的条款进行理赔。
时间结点:deadline1.旧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年1月31日,有重疾投保计划的希望能抓住最后一班末班车。
2.生日即将临近的伙伴生日前投保:有投保计划的注意最好在生日之前投保,因为每过一个生日,年龄增大一岁,保费就提升一些。
3.及早的保障意义大于产品的优劣对比:不变的是一直在变化,永远不要追求买到最好的产品,最好的保障是尽早有保障,抛开新旧产品优劣势不说,即使新产品性价比更好,还有两个多月新产品才出台,等到新产品出来再买,再过至少3个月的等待期,这半年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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