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联合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
本次重疾定义修订主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调整或优化:
一是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二是增加病种数量,扩展保障范围
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三是优化疾病定义范围
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
此重疾新版定义还设定了一个3个月的“停售过渡期”。也就是说,所有旧版定义下的重疾险产品,必须于年1月31日之前停售。
客观来看,新、旧重疾险其实也各有优劣,并不是单边倾斜的坏或者好。只能从具体的单个疾病去判断。但从过往见证的理赔的大体数据来看,旧定义的重疾险,应该在赔偿责任上确实要比新重疾更多一些,也就是获赔概率会更高。
重疾新规范出台后,友邦保险火速出台了一项对客户更有利的措施:“取优方案”。它是指在理赔的时候,可以从版旧定义和版新定义中,挑选“更加宽松”“对客户更有利”的定义,来为客户办理理赔。
取优方案适用对象:
所有全佑系列和欣悦系列重疾险保单(包括之前已经生效的,以及至.1.31停售过渡期内销售出去的重疾保单)。
符合条件的保单被保险人在年11月9日之后初次确诊重大疾病,不仅可以按照旧版重疾定义(即原条款定义)进行理赔,还可以按照版重疾定义进行理赔,以“更宽松者”和“更利客户”的条款为准。
这样讲可能有点蒙,咱们举几个栗子吧~
1、如“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
在版的重疾定义下,不属于重疾的理赔标准,因为重疾“冠状动脉搭桥术”要求必须实施了开胸手术才能够理赔(注:但都在全佑或欣悦系列重疾中的轻症保障范围内,赔付20%)
而在版重疾定义下,重疾“冠状动脉搭桥术”只要符合“切开心包”即可获得理赔。
那么,如果按友邦推出的“取优方案”下,“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可以按版新定义获得%的重疾理赔。
2、如“I期甲状腺癌”:
在版重疾定义下,该疾病属于重疾理赔;
而在版重疾定义下,只符合轻症定义的理赔(最多获得30%赔付)。
然而,在“取优方案”下,“I期甲状腺癌”,客户可以自主决定,按照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可依照版旧重疾定义,获得%的重疾赔偿。
取优方案官方说明:
这个“取优方案”,无疑会为自己未来带来额外的赔付支出,也就是成本。但友邦这样做,体现了一家百年企业的胸怀和责任感,更是切切实实将“客户利益置于第一位”的人性化的叙事。
随着重疾新定义的即将登台,朋友圈内很多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在“炒停售”,也有客户说等等买新的吧。要我说,去他的新定义,早日生效的保障才是最好的。
最后,让我再来“恐吓”一下,正如塔勒布的《黑天鹅》书里所讲的“过去0天的历史不会告诉你第1天的任何信息”。过去的N年你拥有投保的资格,也许就在N年+1天,它就离你远去了。
愿你早日找我投保/加保,早日实现财务安全、财务自由,拥有安心美满的人生。健康长久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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