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规方案已经通过,预计重疾险新定义将很快发布。时隔13年,重疾定义终于要有变动了!年重疾险新规之后,重疾险贵了还是便宜了呢?未来的理赔是宽松了还是严苛了呢?
有利影响
修订前修订后具体细节必保25种高发重疾
重疾增加为28种
增加3种重疾明细:1、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2、严重克罗恩病3、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3种轻症
增加的3种轻度重疾为:1、较轻度恶性肿瘤2、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较轻急性心肌梗塞疾病定义过于严谨
一些疾病定义更宽松,理赔更规范。
1、冠状动脉搭桥术和心脏瓣膜手术:“开胸”改为“切开心包”;
2、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增加了小肠移植;
3、主动脉手术:包含“胸腔镜”和“腹腔镜”;
4、急性心肌梗塞:增加临床数据指标,更规范
不利影响
修订前修订后具体细节?“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有保障“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可能不保“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被剥离出“轻度恶性肿瘤”保障范围,但不会强制不保,保险公司可灵活设计产品。轻症没有限制
赔付比例
新增的3种轻症最高赔付30%目前轻症如“轻微脑中风”最高可赔60%,而新规中新增的3种轻症最高赔付30%“甲状腺癌”按重疾%赔付
“甲状腺癌”分级赔付,不完全算重大疾病
1、甲状腺癌TNM分期为I期及以下(占95%发生率),按轻症赔付,最高赔30%;
2、其他严重些的甲状腺癌%赔付
重大疾病病种增加重大疾病的必含病种,从25个扩充到28个。分别有轻疾(3类)与重疾(3类),详情如下:轻疾: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轻度恶性肿瘤;重疾: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严重克罗恩病、以及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轻疾赔付比例调低之前的轻疾赔付比例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部分互联网重疾险,轻疾比例高于30%,有35%、40%、45%的,赔付比例接近重疾险的一半。现在:明确新增加的3种轻疾赔付比例不得高于30%。甲状腺癌,不一定属于重大疾病老版中,甲状腺癌都属于恶性肿瘤,也就属于重大疾病。新规则中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属于恶性肿瘤,也就不算重大疾病。新规将Ⅰ期甲状腺癌划分到轻疾保障里,只赔保额30%。原位癌不在官方定义中老版的重疾定义中,原位癌一般和“极早期恶性肿瘤”一起出现,作为恶性肿瘤对应的轻症。但是在征求意见稿中,原位癌既不在重疾中,也不在轻症中。改革之后,理赔是变宽松还是严苛?对于重疾险,很多人都诟病重疾“定义”过于严苛。银保监也不是为了和消费者过不去。本次的调整大部分都指向一个目的,那就是减少理赔纠纷。随着疾病定义宽松,也更加符合现代医学新的治疗手段,更加规范。比如说:1、冠状动脉搭桥术和心脏瓣膜手术:“开胸”改为“切开心包”;2、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增加了小肠移植;3、主动脉手术:包含“胸腔镜”和“腹腔镜”;4、急性心肌梗塞:增加临床数据指标,更规范。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未来的重疾理赔会更加规范和宽松一些,但对于“甲状腺癌”的理赔,更加细化。改革之后,重疾险更贵了还是更便宜了呢?这个问题,没有确定答案,因为重疾险的价格并不是单有重疾定义决定的。但可以确定的是,即使剔除了甲状腺癌,重疾险整体价格的变动不会很大。所谓的大降价,不会出现。最后总结一下吧,新版的甲状腺癌只赔30%,轻疾只赔30%,原位癌被踢出轻度重疾来看至少比起老版的就差了很远了,至少在短期内,新产品在保障和价格上很有可能是弱于现有产品的。必须配备多次重疾理赔的保险
现代人生活工作压力大,生活习惯,身体素质等等诸多原因,癌症或者心脑血管病的发病年龄提前,可谓”35岁之前人挑保险公司;35岁之后保险公司挑人“。全民体检的普及,很多疾病发现早,治疗早,大概率事件可以做到有效控制延长生命,甚至治愈。
而且随着医学和科学进步,重疾在治疗手段上比起20年前超级进步,危害程度大不如前,即便是癌症,5年生存率也大大提高。人罹患了重疾,发现早,治疗早,但未来的人生岁月中会不会再次罹患其他重大疾病?大概率事件也是会的!所以过去认为重大疾病,人的一生只能有一次危及生命的疾病,这种论调已经过时。
但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在承保的那一刻要进行核保,看看能不能承保。如果罹患过某些严重类疾病的人群在核保时被列为“非标准体”或者“高危体”,也就失去了被保险的资格。所以重大疾病购买还是要考虑一生的风险,尽量配备多次重大疾病理赔的保险!
注意不是“多次赔付”,许多市场占有率高的保险公司号称有“多次赔付”的重疾产品,但只是“轻度重疾3次,重大疾病1次”理赔的配置,也就意味着重大疾病理赔后,整本的保险合同就执行完毕了,轻度重疾哪里还有理赔的机会?被保险人即便是日后疾病痊愈了,也失去了再次投保,获得保险保障的机会!所以配备多次重疾保险,要考虑人生第二次、疾病理赔,保险合同还有哪些保障的范围!
保险公司的“择优理赔”
日前,很多保险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坚决履行对客户的保障承诺,主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理赔服务,推出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对于客户已有的保险产品,申请理赔时,对于原合同中适用的疾病,选取版/版“重疾规范”定义中“有利于客户”的重大疾病定义作为赔付依据,但原保险合同疾病种类、保险责任及其他约定等内容均保持不变。所以,建议还没配备重疾保险的赶紧买,将来理赔时,是按新旧重疾理赔条件的宽松处理的。现在配备重疾保险,即可以享受未来新规的宽松理赔,还可以享受现在的价格。
姜明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