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上市已有月余,由于旧重疾定义规范的产品将于1月底前陆续下市,很多朋友也听说了重疾新规的一些变化,新年后开始关心要不要在过渡期购买重疾险,现在买旧定义产品,还是等新定义产品?新定义的产品保费会更便宜吗?我已经买了重疾险了,还用再买吗?
重疾新定义有哪些变化
时隔13年的重疾定义规范出台,这一次改动大致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客户有利的变化增加了三种必保重疾:
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了三种轻症定义: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这三种轻症目前的重疾产品中都有涵盖,只不过各家保险公司的定义略有不同,这一次规范变化由权威机构给出了统一定义,让购买产品的客户在理赔时更加明确,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部分定义根据医学水平的发展更有利于理赔,比如主动脉手术,由“开胸或开腹”变为“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的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由“开胸”变为“切开心包”。2对客户不太有利的变化甲状腺癌赔付额降低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占所有甲状腺癌90%~95%),不在“恶性肿瘤”的责任范围中,而是被划为了轻度疾病,按30%重疾保额赔付。
轻症赔付额度降低
目前在售的产品轻症可高达45%、50%,而新定义后保障责任赔付不得高于重疾保额的30%,新规后的轻症赔付会大大降低。
新规中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被剔除出了恶性肿瘤保障范围
不过原位癌可以由保险公司自行灵活设计,目前这部分也在大多数重疾产品保障责任范围中。
3重点疾病的条款变化如果从分组重疾产品来看,一样也可以看到新定义的一些变化:癌症理赔条件更加严格心血管相关疾病大部分理赔宽松,部分病种区分了轻、重,分别理赔神经系统疾病大部分理赔变化不大,一部分理赔更宽松器官移植和免疫系统疾病扩充了保障范围肢体残缺与侵入感染性疾病变化不大
新定义的重疾产品保费会更便宜吗
首先,虽然大部分的甲状腺癌被剔除了重疾责任,但这项疾病依然会按照规定的不超过30%的额度赔付。同时,国内重疾险有轻症豁免责任,一旦罹患轻症就可以豁免后续保费,按照甲状腺癌的赔付率,保险公司要承担的成本没有太大变化。
重疾发生率是保费成本重要的考量因素。虽然新规对恶性肿瘤重新定义后,重疾的发生率确实有一些变化,但主要变化年龄主要在25-40岁,对于整体的发生率有一些影响,但谈不上很大的影响。
另外还有一点,绝大多数重疾险都有身故责任,重疾险的成本60%以上在死亡率影响的身故责任,只有不到40%是重疾责任。因此,在人口死亡率没有大的变化的前提下,重疾调整后,也不会有太大的保费变化。
所以,保费的变化应该不会太大。
有重疾险了,还要再买新定义的重疾保险吗?
是否需要再买新定义产品?建议首先查看一下自己原来都有哪些保障,是否已满足要求。在跟客户一起整理旧保单的时候,常常会发现,客户说的自己的保险和实际的保险并不一致。也许时间久远记不清了,也许是当初代理人只重点突出了某些保障,充分相信代理人后,便没再仔细看看自己保单合同。在旧保单最常见的情况是:
保额有限:当年买保险的时候,年收入大约几万,保额就定在了10万,现在每年的收入和日常支出早已不是当初的规模,酌情增加保额才可以真正实现转移风险的作用;保障范围有限:有的只保几种重大疾病,没有轻症、中症保障。由于轻症和中症的定义多为保险公司自行设定,能多一份责任,便多一分安全保障;保障期间有限,成人有的只保30年,或者60岁、70岁,少儿只保到25岁或者20年;保障里没有身故责任,自己却以为身后还可以为家人赔一笔钱;正因为这些,所以有的客户会说,保险全是坑,就是为了不给你理赔到。其实,这么说也有些委屈了那些保险产品。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客户购买的保险与自己的期望没有匹配好,想要的没包含。保险产品在设计时都有一些侧重和预期的受众对象,所以,选对适合自己的产品很重要。新规“择优”理赔*策
有旧产品保险的客户也不用慌,很多保险公司都出台了新规“择优”理赔的*策。未来即使是旧产品,当理赔时,只要新的疾病定义对客户更友好,客户就有权选择新规定义。并且这种择优,是可以逐条选择的,新的这一条对理赔就好,就选新,旧的那一条好,就选旧,最大程度保护客户的利益。下表是部分保险公司的“择优”理赔*策。
没有买重疾险的我该怎么办?
如果说从前,我们对保险的作用还将信将疑,这些年从身边人的保险理赔到众筹大病的各种故事,是不是已经看到了重疾险在转移健康风险中发挥的作用了?
不管是旧定义还是新定义,有总好过没有。未来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现在定义的重大疾病会有治愈和带病生存的可能。做好医疗费用的准备,为自己赢得更多生存机会,也为了避免因自己给家人增加经济负担,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值得好好考虑保险的事了。
在一月底以前购买的重疾险,可以兼顾新旧定义的优势,还在犹豫的你,要抓紧了哦!笃初慎终笃初诚美,慎终宜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