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起了由轻到重的分级给付体系
此次重点调整项目中把一期甲状腺癌从重疾归入轻症,同时限定了30%的赔付上限,降低了甲状腺癌高发对于保险行业赔付的压力。
2、根据医疗实务修订疾病定义
我们拿恶性肿瘤修订后的定义举例,新规将诊断依据修改成了组织病理学诊断,虽然只是增加了“组织”两个字,实际上已经采用目前医疗实务重最为精准的确诊依据。在分类依据中新引入了《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与之前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并行。明确将交界性肿瘤除外,交界性肿瘤的严重程度实际上比原位癌还要低,在修订前实务重也大部分为拒赔,明确除外后可以减少实务中的纠纷。明确将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除外,降低青中年的癌症发生率。
3、合理增加病种
扩展了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的标准重疾,在原有的25种重疾中新加入了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消化系统疾病: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增加了三种轻症
轻度恶性肿瘤中纳入了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但明确除外了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这样会大幅减少理赔纠纷。是否将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纳入交给市场。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的增加可以让没有达到重疾心梗的客户得到赔付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可以统一并严谨化定义,既往有些产品的定义不要求后遗症,导致理赔条件过于宽松、无法规避道德风险。
4、定期评估机制
此次规范修订距离上一次已经13年,未来原则上至少每五年评估一次。
二、新规下对市场的影响1、产品价格的影响
新规重疾中剔除Ⅰ期甲状腺癌主要是对25-45岁年龄段人群的发生率影响大,某些年龄段女性发生率的影响甚至会超过40%。尽管如此,重疾险整体的成本主要集中在50岁以后发生率高发期间,但这部分高龄人员的重疾发生率又受新规中剔除Ⅰ期甲状腺癌的变化影响非常小,因此预计终身重疾类产品,在实行新规后成本应该没有太大影响。
2、轻症的影响
市场上重疾产品的轻症基本全部是额外赔付,随着Ⅰ期甲状腺癌的加入,发生率提升明显,成本会有飞跃。另外轻症豁免成本也会大幅提高,举个例子,一个30岁的年轻人在购买新规重疾产品后,在第一保单年度就得了Ⅰ期甲状腺癌,那他未来可以豁免的保费相当于重疾保额60%,再获得30%的轻症赔付,这样客户已经获得了差不多90%的赔付。和以前不一样的是,以前这个客户获得%保额保单就结束了,而现在新规以后,客户的保单仍然有效,未来客户还起码可以获得%的保额,不管是因为重疾还是身故。所以可以看到,随着Ⅰ期甲状腺癌的加入,在Ⅰ期甲状腺癌高发的25-45岁年龄段,轻症的成本将大幅提升,而且从韩国经验来看,甲状腺癌筛出率未来还会进一步提高
3、对不同重疾产品的影响
虽然新规下对于终身重疾的成本影响不大,但是定期重疾比如保到60岁的重疾价格会有所下降。
同方全球「康健一生」(新多倍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加上择优理赔方案,会是客户很好的重疾保障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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