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来了
我只想让你真的了解后再做决定
重疾险新规(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旧产品销售截止日期为年1月31日。)将于年2月1日开始施行,很多人会问,现在买好还是等新规施行再买?对此,已经有很多行业内优秀的人才对新旧重疾险疾病定义做了详尽的分析,在这里我就不做知识普及了,只提取我认为重要的几点,请你认真看了以后再做决定。1·重疾新规的主要变化
上图罗列了重疾险新规的主要变化。单这些变化对于普通人来讲有些难懂,下面我们就这些变化按照是否有利于消费者做个总结。
?先说说有利影响增加3种重大疾病(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虽说很多旧版重疾产品已经包含这3种重疾,但并没有统一规范。
规范3种轻症定义(增加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较轻脑中风后遗症),规定重疾险必含这3种轻症。同样很多旧版重疾险产品已经包含这3种轻症,但并没有统一规范。
杜绝凑病种,同一个产品里不能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
一些疾病理赔更宽松及规范
*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开胸”变为“切开心包”或“切开心脏”。
*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移植”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主动脉手术新增“胸腔镜”和“腹腔镜”治疗方式。
*……
再说说对于消费者来讲不利的影响癌症理赔更严格了,确诊方式从病理学变为组织病理学(听起来好难懂哈),简单说就是旧版重疾产品通过穿刺病例、脱落细胞、液体活检确诊即可理赔,新版重疾险产品这些方式不赔。
原位癌以后可能不赔,“原位癌”和“交界性”肿瘤被剔除出“轻度恶性肿瘤”保障范围,但不是强制不赔,保险公司还可以灵活设计产品(考察重疾新规产品的一个点)。
近年高发的甲状腺癌和神经内分泌肿瘤分级赔付,不完全算重疾。
*分期较早的甲状腺癌(约占95%发病率)和神经内分泌肿瘤:按轻症赔付,最多赔30%保额;
*严重的甲状腺癌(占5%发病率)和神经内分泌肿瘤:按重疾赔付%保额。
在这里举个发生比例很高又很形象的例子。比如客户买了万保额的重疾产品,当被保人确诊分期较早甲状腺癌(TNM分期为Ⅰ期及以下)时,如果按照重疾新规仅赔付30万,而按照旧版重疾定义可赔付万。赔付差额高达70万,这70万在某些3、4线城市甚至可以买一套房子了!这种差距不可谓不大。
新增的3种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较轻脑中风后遗症)赔付比例最高限制为30%。
而旧版重疾定义下有些产品对于“轻度恶性肿瘤”和“较轻急性心肌梗塞”最高可赔付45%;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旧定义重疾险产品最高可以赔付60%。
2·择优理赔*策按照要求,自年1月31日起,所有采用旧版重疾规范(版)的重疾险都必须停售,到时候市面上就只会有采用新版规范的重疾险了。
消费者多了选择权,变得犹豫。
为了打消消费者顾虑,很多保险公司出台择优理赔*策,即在年1月31日前购买旧版重疾产品的客户,如果将来出现理赔,可以按照对客户最优的重疾定义理赔。
不得不说保险公司这个择优理赔*策还是挺人性化的,也确实在岁末年初争取了大批的客户。打个比方说,客户现在买采用旧版重疾定义下的重疾险产品,按照合同冠状动脉搭桥术(非开胸只切心包)是不赔付的。但有了择优理赔*策,可以按照对客户有利的新版重疾定义进行理赔。同理,小肠移植、脑炎后遗症、瘫痪、心脏瓣膜手术等疾病,只要符合新版重疾定义都可得到赔付。
但是如果你现在不买,等到年2月1日以后买重疾新规下的重疾险产品,那么就只能按照新规赔付了。
3·我的建议综上,重疾险新规的特点是疾病定义更准确、赔付标准更清晰合理、高发疾病区分重疾与轻症,是与时俱进的。
但是在择优理赔的前提下,购买旧版重疾险显得更有优势。
这里建议那些还未购买任何重疾险的个人或家庭和已有部分保障,但随着情况变化需要加保的个人或家庭尽快购买,想赶上这趟列车的时间也就20来天了。
投保流程还需要了解需求、反复确认方案、资料收集、投保、核保等一系列操作,医院复查,再不抓紧就真的来不及了。
当然,大家也没必要产生焦虑情绪,毕竟是否购买和何时购买重疾险也不能仅凭以上这些因素。
想上车的尽快上车,但连这回事都不知道的,最好还是听听吆喝。
最后,套用行业内流行的一句话“购买保险的最好时机就是当下”,尽早拥有保障才踏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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