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新规落地后,明显大家的咨询重疾险配置的积极性变得踊跃,朋友圈里的保险从业者各种文案观点满天飞,说法各不相同,可以预见未来四十多天里行业大洗牌,各种停售的广告也会随之而来,那问题来了,该不该前配置重疾险呢?尤其是女性朋友们!
今天和大家一起来分析分析吧!
目前市场上对于新规的解读,真正专业的不多,今天给大家分析的也是经过了多次的反复学习钻研总结出来的,不明白的随时V我~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为什么国家会出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这要从年某邦公司理赔事件说起:
在年之前,内地重疾险每家保险公司疾病定义都不一样,国家也没有相关部门统一理赔定义。年,某邦公司深圳分公司被集体投诉,控诉某款重疾险设计不合理,如果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只有在死亡之后才能的得到赔偿,这让购买重疾险失去了意义。
这件事引起了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行业协会在年联合发布了第一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现在我把年的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叫做老版)。
大白话:年国家规定在内地只要是重疾险,25种重大疾病每家保险公司条款里面赔付条件一样,且有6种重大疾病只要是重疾险都一定要保,并且理赔条款全国重疾险产品都一样,只有少部分疾病赔付年龄范围不同而已。(如有公司3岁前双目失明不保)
简而言之:年国家规定25种高发重大疾病各家保险公司理赔条件一样,当提到各家保险公司疾病条件赔付不同时,主要是在说轻症或中症赔付(因为那时国家没有统一规定)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有什么变化?
由上表可以看出的变化:数量由年版仅有的25种统一理赔条件的疾病,增加到28种,新增三种重大疾病和三种轻症。
新增3种统一理赔条件的重大疾病: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后两种为相对高发的肠道疾病。目前市面上很多重疾险产品已覆盖这3种疾病,只是没有作为国家规定的统一理赔疾病。如果你买到是旧版产品,可以留心看一下病种范围。
为什么我建议年1月31日前买入旧定义重疾险?
有很明显的利好,比如一些疾病理赔变得宽松:心血管疾病冠状动脉搭桥,不需要开胸了,但是现在大部分保险公司有
也有明显的利空,比如原位癌没有作为必保的轻症被国家要求保,以后保险公司可以保原位癌也可以不保,可以自己决定;再比如分期轻的甲状腺癌只赔30%保额。
下面,我说三个最主要的不利,它们极大影响着消费者的赔付利益:
1.最高发的重大疾病理赔定义变得更严格
(1)明确恶性肿瘤确诊方式从[病理学检查]变为需要[组织病理学检查]
原定义中病理诊断修改为组织学病理诊断,这就意味着脱落细胞、针吸细胞、体腔积液细胞等细胞病理学检查的结果在理赔中会不被认可。
(2)TNM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以及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旧定义下是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可赔付%保额,新定义后不在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2.近几年最高发的癌症,分期较低的甲状腺癌从老定义赔付%到新定义只赔付30%
以后TNM1级及以下的轻度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30%
TNM1级以上按重疾赔付%保额
3.三种高发轻症[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最高赔付30%保额。
目前老定义重疾险产品,恶性肿瘤轻度和较轻急性心肌梗塞,最高可赔付45%,部分产品60岁前还可以额外赠送10%,也就是最高可以赔付55%
如果买万保额,旧定义重疾险产品原位癌最高可以赔付55万,新定义产品可能一分钱不赔
如果买万保额,旧定义重疾险产品较轻急性心肌梗塞最高可以赔付55万,新定义产品最高赔付30万
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旧定义重疾险产品最高可以赔付60%,部分产品60岁前还可以额外赠送15%,也就是最高可以赔付75%。如果买万保额,旧定义重疾险产品轻度脑中风后遗症最高可以赔付75万,新定义产品最高赔付30万
关于择优理赔
目前,国内已经有几十家保险公司纷纷官宣[重疾“择优”理赔]
?择优理赔:买了,如果年11月5日后确诊重大疾病,哪个版本赔付对客户最有利,就按照那个赔付!
不用担心还没有官宣的公司能不能择优理赔,因为中国《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3条有这样的规定
择优理赔仅适用于,这也是我推荐赶紧买入旧定义重疾险产品原因之一!
如果买了新定义重疾险产品,比如确诊甲状腺乳头状癌,新定义只赔30%,不会按旧定义赔%,这诊断方式没变。
在的引导下,未来的一个多月是唯一的可以鱼与熊掌兼得的时间段,也就是我们短暂可以享受两个重疾规定高明之处,可以说是配置重疾险的*金时间绝对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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