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第二版有了哪些具体的变更,对我们又有什么样的影响,我们要不要赶在停售之前投保一波?
我们一一讲清楚。
什么是重疾规范?
由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定义的重大疾病列表
之前是25种,如果是卖给18岁以上成年人的重疾险,有6种是必有的,19种可选
现在的新规出来,变成了28种重疾+3种轻症,有6种重疾必有,3种轻症必有,还有22种重疾是可选的
当然,病种数量变了,病种的定义也有一些改变,我们仔细唠一唠
新规变动内容
两个降低
1、甲状腺癌分成两类,一类是TNM分期为I期甚至更轻的甲状腺癌,通常就是甲状腺乳头状癌、甲状腺滤泡状癌,这种癌症被称为“不死的癌症”,基本不会致死,只是要终身服药,优甲乐的价格也很便宜,优甲乐一盒才30块钱。
这种分期的癌症在新规里就变成了轻症,从%赔付变成了30%赔付
还有其他的甲状腺癌,就是TNM分期为2-4期的乳头状癌、滤泡状癌、未分化癌、髓样癌等,这些情况下,还是按照%的保额赔付。
其中,未分化癌和髓样癌这种比较严重的甲状腺癌,也是比较凶险的,还是会按照%的额度赔付。
2、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核分裂像<10/50HPF和ki-67≤2%)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这也是最近很火的一次理赔,一个人被确诊为G1级别的神经内分泌瘤,三家保险公司,两家理赔,一家不赔
这一次的新规,直接将这种癌定义为非恶性肿瘤,放在了轻症里面。
也就是说,以后的恶性肿瘤责任不会赔这个病种了,但是可以按照轻症责任的30%赔付。
重疾定义变宽松
恶性肿瘤增加了骨髓病理学检查,以及增加了ICD-0-3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如果ICD-10和ICD-0-3有冲突,按照ICD-0-3理解,相当于增加了一个确诊类别。
急性心肌梗塞从四项满足三项,变成1项固定要求,第二项要求为五选一,第三项要求为六选一。增加了可选变量
严重脑中风后遗症,其中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丧失,变成了肌力2级(含)以下
咀嚼吞咽能力丧失,变成了严重咀嚼吞咽功能障碍,但是定义没变,这条相当于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重大器官移植术增加了小肠移植,并且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取消了异体移植的限制,也就是说以后可以保自体移植了
冠状动脉搭桥术,从要求开胸变成了切开心包(微创手术为轻症)
心脏瓣膜手术,由开胸变成了切开心脏
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其中肢体机能完全丧失,变成了肌力2级及以下
新增了(3)里面的临床痴呆评定量表
主动脉手术,增加了主动脉创伤,开胸和开腹增加了胸腔镜和腹腔镜,对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描述,重新做了更严谨的描述
因为有变动的重疾病种太多,这里不细细说,大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