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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3月就开始修订的重疾新规,历时8个月终于在11月5日正式公布。
而关于它的各种解读,从今年3月起就没有停过。
这的确是行业大事件,要知道,我们现在正在使用的重疾险疾病定义可是年版的。这样一算,这至少也是保障类产品最近13年来最大的改革了吧。
你以为重疾新规只会影响重疾险吗?
还是太年轻呀。
接下来防癌险,百万医疗里带重疾理赔的部分,都将会一一调整。
也就是说,年2月1日后,健康险市场都要大变样了。
而对于保险从业人员来说,又应了那句话:
专业选得好,年年在高考
掐指一算,明年大批重疾险来临的时候,正好可以利用春节假期学起来吧。。。
你知道最近13年,重疾险的形态都有哪些发展变化吗?
嗯,最早重大疾病保险的责任很简单,得了条款规定的重疾,赔钱→保单结束。
发展到现在,产品形态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重疾分组多次理赔→癌症单分一组的重疾分组多次理赔→重疾不分组多次理赔→条款明确规定的关联疾病可赔付→特定疾病多次理赔(癌症和脑中风等)。
消费者可选的余地越来越大了,同时,保险公司的心也越来越慌了。
毕竟,这13年来科学技术也在迅猛发展,人们的医疗习惯也发生了很大改变。
13年前,每年体检的人多吗?今天,随便打个慈铭的预约电话,能约到一个月内的体检,算我输。
为什么现在那么多甲状腺癌的理赔案例?
不是得甲状腺癌的人突然增多,而是检出手段更简单易行了。通常B超就能查出甲状腺结节,根据结节形态、纵横比,就可做初步的良性还是恶性的判断。
而在目前的重疾险中,甲状腺癌可以理赔%的保额。一个从检查到手术花费2万左右就能治疗的疾病,保险公司却要按重大疾病理赔%的保额。甲癌愈后一般很好,基本不影响生存率。
你说保险公司慌不慌?
另外,原位癌也是个比较tricky的存在。
原位癌属于恶性肿瘤吗?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它不属于。
在重疾险中,原位癌通常可以按照恶性肿瘤的轻症进行理赔,理赔额在20%-50%的基本保额。
而根据版修订意见,原位癌不属于恶性肿瘤了,当然也不会在轻度恶性肿瘤中进行理赔。
明年2月份将大规模上市的重疾险里还会有原位癌吗?
薛定谔的猫了解一下。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哦。
目前市场上已有两款下备案的重疾险,横琴人寿的粤港澳区重疾险和合众人寿的合众壹号。
横琴没包含原位癌,而合众的有。
两款产品都比自家保司现有产品的保费更昂贵。
关于恶性肿瘤到底如何定义的,我把的相关内容做了个整理,大家可以对照一下:
所以,作为重大疾病中理赔率最高的恶性肿瘤这一项,在版定义中,消费者的理赔率下降,理赔金额也下降了。
看到这里你可能想问,恶性肿瘤的理赔率和理赔金额下降,是否未来下的重疾险保费会更便宜呢?
这是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购买重疾险的人群一般在25-50岁之间,保险公司对恶性肿瘤的理赔压力还未全部显现。而目前市场上重疾险地板价竞争,对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明显弊大于利。
这也是出台的契机之一。
因此,重疾险回归本源,作为重大疾病风险转嫁的金融工具之一,其主要作用应该在收入补偿上。
如果保司出售重疾险本来就很难盈利,还得为2万元治疗费用的甲状腺癌买单50万甚至更多,这个市场显然无法长期发展下去。
降价的可能性并不大,至少,大幅度降价的可能性很小。
So,想薅羊毛趁现在吧。
除了恶性肿瘤,重疾的理赔纠纷还集中在疾病的治疗手段是否符合条款要求上。以及因为重疾定义比较模糊,造成的理赔扯皮上。
在这一点上,也对28种重疾和3种高发轻症做了更加科学,可量化和符合通行诊疗标准的定义。
相信未来此类理赔纠纷会大幅度下降。
目前30余家保险公司加入了官宣“择优理赔”的队伍中,关于择优理赔,咱们在之前的文章中专门讲过,这里就不多说了。
你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好:
目前保司官宣的择优理赔方案,只针对重疾险,也就是将在年1月31日全部下架的这些产品。
买了重疾险,未来理赔的时候,版疾病定义和版疾病定义任你挑,哪个宽松用哪个标准理赔。甲状腺癌能赔%保额,搭桥术也不必开胸就能赔。
反过来是不行的。
年2月1日以后,买了重疾险,是否还能选择择优理赔呢?
目前看,是不可以的。
不知道未来保司们为了促销重疾险,会否出类似规则。真出来咱们再分析。
风险,是不等人的。
这句话在年说,感受尤其强烈。年尾回首,有惊无险,活着真好。
重疾险挑还是,都别存在侥幸心理。
借用之前某大V的一句话,目前可能是未来十年最好的购买重疾险的时机了,仅剩35天,别错过。
好了,今天咱们就聊到这里。
我是为了重疾新规操碎了心的艾琳,咱们下期接着聊。
(以上内容整理自艾琳最新的课程分享)
关于重疾新规的系列文章说两句重疾险的“择优理赔” 重疾险出台,普通人怎么选?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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