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20:15,WHTV-6武汉电视台《理财时间》栏目播出了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应邀接受关于“新版重疾险”采访的画面。采访中,业务管理部理赔管理专家李琳和记者畅谈了关于新版重疾险面世后的一系列热门话题。
01
相比旧版重疾定义
新规最大变化有哪些?
两个版本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重疾数量从25种增加到28种,新增3种重疾:严重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新增3种轻症: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轻度疾病保额不超过重度疾病保额的30%。
(2)优化疾病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随着医学的发展,之前被列为重疾的部分疾病,现在治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还按重疾赔,不太合理。所以这次根据最新医学实践,对重疾险进行等级划分,分为重度疾病和轻症疾病。以甲状腺为例,旧定义中甲状腺部分轻重都属重疾,而新定义将重疾修订,把TNM分期为I期的纳入轻症,并以此为界限,更严重的甲状腺癌才算重疾。
(3)优化疾病定义:新规更加结合最新的医疗临床实践,同时又考虑了理赔的实务操作,扩展了对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和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这一变化意味着对某些疾病的赔付条件,新定义有放宽也有收紧。
(4)明确定期评估机制:新规明确了至少每5年对疾病定义及规范进行全面评估。
(5)不得含有保障范围高度重叠的疾病,罕见病要标注。整体来看,新版是一次与时俱进的更新与升级,将使重疾险的疾病定义使用更加规范,理赔标准更加明确,产品保障范围和价格设定更加合理。
02
重疾新定义和新的发生率出来后
是否意味着新一轮“炒停售”热潮?
新版重疾定义相比老版定义,主要保障病种等基本盘并无较大不同,“炒旧”或者“炒新”都不可取,消费者应该基于自身保障需要自主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银保监会也要求保险公司加强销售管理,不能借新老规范切换进行销售误导炒作停售。
03
重疾新产品推出之后是否会降价?
重疾定义修订并不能与重疾产品的费率简单地关联起来。重疾产品费率的影响因素是多元的,包括保障责任、利率、费用率、风险发生率等等。不同产品对各种因素的敏感性不同,重疾发生率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次重疾表修订也会影响未来新产品的风险发生率,在曲线形态和发生率水平上较现行重疾表均会发生了一定变化。
发生率毕竟只是产品定价的参考,后续真正的重疾价格可能要看市场竞争的情况,产品费率水平取决于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和公司具体的产品策略。
04
正值产品迭代的关键时期
保险公司需要做出什么样的改变?
合理才是长久的,这个合理是建立在“和”字上,讲究的是三方平衡——消费者满意、公司长久运行、监管放心。那我们能做什么呢?做好基础工作,配合*策,创造更有风控技术含量的新时代保险产品,才是长久之计。
05
新版重疾的落地
很多人犹豫说要不要退旧买新?
新规推出后,许多保险公司推出了“择优”理赔策略。所谓“择优”理赔,就是在理赔时从“旧定义”和“新定义”之中,选择最有利于客户的方案进行赔付。所以,就不用在“退旧”和“投新”间犹豫不决了。
06
此时期需要投保重疾保险的消费者
应该提醒他们注意什么呢?
消费者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