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定义新规知多少
01《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对比年版本新增了哪些疾病?
20版重疾定义相比07版重疾定义新增3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
新增的3种重度疾病为: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新增的3种轻度疾病为: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较轻脑中风后遗症。
02原位癌属于恶性肿瘤——“重度”还是“轻度”范围呢?
原位癌既不属于恶性肿瘤“重度”,也不属于“轻度”。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中写明ICD-O-3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0、1、2范畴的疾病均不在恶性肿瘤——“重度”和“轻度”的保障范围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瘤等。
03甲状腺癌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恶性肿瘤“重度”还是“轻度”呢?
TNM分期为Ⅱ期或以上分期的甲状腺癌属于“恶性肿瘤——重度”的保障范围;
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属于“恶性肿瘤——轻度”的保障范围。
注:以上内容详见《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
目前临床较少见进行TNM分期,普及度不高,后期若出险,实际理赔以合同为准。
本期内容由富德生命人寿湖北分公司核保核赔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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