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彦
北美精算师(FSA)
毕业于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
现任某再保险公司产品开发处室负责人
精算屋熊猫论坛创始人
知乎精算问题流量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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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的要求,自年2月1日起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本规范。现在旧定义重疾险的监管大限已到来,新定义重疾险产品纷纷问世,本文通过对比分析市场头部公司的主力重疾险产品的升级思路,归纳总结年重疾险发展的规律。
从产品结构上看,本次行业升级和笔者之前预判的基本一致:产品结构不会因为定义修订而产生变化。头部公司的主力产品依然保持:“保险期间终身+身故给付保额+提前给付重疾+额外多次给付轻症+X(差异化责任)”这样一种产品结构,各家公司的主要升级点都是围绕差异化创新责任X而进行的。
此外,几家公司开始尝试模块化的产品结构设计,而原先的重疾险产品的责任结构几乎是固定捆绑的(每个责任都是必选,且责任直接的保额配比是固定),这种变化是为了满足不同客户和不同代理人的差异化需求而出现的。
中症责任的崛起01中症责任在大公司的流行是符合笔者之前预判的。这是因为新定义使用规范限制了以轻度甲状腺癌为代表的轻症责任给付比例为30%,要想赋予轻症责任更强的灵活性,可以单独开辟一个责任叫中症责任,将原先属于轻症病种中那些对于被保险人损伤更大、对于保险公司风险和成本可控的病种转移到中症责任,可以给与更高的保额,把消费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