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重疾险新规正式公布。
从那天开始,银保监会审批的重疾险,都是按照新定义来设计的了。
大家也一直盼着,想看看新产品到底长啥样?
保障会更好吗?价格会更低吗?
最近,终于诞生了新规后的第一款重疾险。
由横琴人寿承保的粤港澳大湾区重疾险。
来一起看看,新产品长啥样?
这款横琴粤港澳大湾区重疾险,来头不小。
它身上有两个鲜明的标记:
第一,这是重疾新定义后的第一款产品;
第二,这是粤港澳大湾区成立后,按照新的重疾发病率表,开发的重疾险产品。
简单解释一下“大湾区”。
粤港澳大湾区由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区,和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个珠三角城市组成。
这是国家的重要战略区域,也是新重疾险的试点区域。
银保监会发布最新的重疾险发病率表时,还特意为粤港澳大湾区制定了一套发病率表。
数据显示,粤港澳大湾区的发病率,低于全国水平。
所以业内普遍认为,这个试验区诞生的保险,功能会更新奇,价格会更实惠。
双重光环加持,导致我对这款新产品,真的充满了期待!
铺垫了那么久,来瞅瞅新产品长啥样。
这次,横琴人寿一口气推出了两款产品,分别叫做“A款”和“B款”。
A款比较基础。
只保障了银保监会统一定义的28种重疾,和3种轻症。
其中重疾只能赔1次,轻症最多赔3次,每次赔保额的30%。
没得重疾身故了,可以理赔基本保额。
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别的保障了。
说真的,我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原始”的保险了……
确实没啥亮点,但是可以用来观察新定义产品的“裸价”。
B款产品,还是比较有看点的。
种重疾,如果投保前10年出险,可以额外理赔80%。
18种中症,最多赔两次,第一次理赔保额的50%,第二次赔60%。
36种轻症,最多赔3次,每次理赔保额的30%。
这几项都比较普通。
有意思的,是以下三个特色保障:
1、保障8种大湾区高发重疾,可以额外理赔50%的保额;
这8种疾病,是粤港澳大湾区发病较高的重疾。
比如鼻咽癌,在广东地区的发病率确实比其他地区高。
男性的发病率达到了十万分之十二,女性达到了十万分之五。
2、在18到60岁期间,得了16种特定重疾,额外理赔50%的保额。
3、在61岁及之后,得了规定的8种老年疾病,额外理赔50%的保额。
选择的疾病,都是发病率相对较高,并且符合年龄特点的疾病。
比如对于60岁以上老年人,将“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这些老年病,进行额外理赔。
结合地域和人群的发病特点,进行保障设计,是很不错的卖点。
希望未来各个地区,也可以结合当地的发病情况,进行更细致的产品设计。
保障内容看完了,再来看看价格。
说真的,这个价格有点劝退。
与同样是横琴人寿的无忧人生相比。
三款产品都加上身故责任,保障全面的无忧人生版的保费,比粤港澳大湾区重疾险A款比,还要便宜。
至于B款的保费,直接比无忧人生贵了两三千。
有这笔钱,都能再买25万重疾险了。
这样无论什么时候,得了什么重疾,直接理赔75万保额。
不比“特定疾病额外理赔50%”,赔起来更划算吗?
如果跟不含身故责任的信泰超级玛丽3号比,价格更是差了将近一倍。
更尴尬的是,超级玛丽3号,在重疾额外理赔、轻症、中症的赔付比例方面,处处吊打新产品。
比如,粤港澳大湾区重疾险B款,只有前10年得重疾,才有额外80%的理赔。
超级玛丽3号,在60岁之前,都能额外理赔80%。
用到额外理赔的概率,那可是高多了。
果然,产品好不好,一比才知道。
理论上来说,新规下的重疾险,由于把甲状腺癌变为轻症,赔付成本是大大降低的。
那么保费也应该下降。
但是这款产品的价格,却明显高于旧产品。
只能说理赔成本是影响保费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
理想与现实,终归是有差距的。
我现在越来越相信,新规并不会导致重疾险的价格大幅度下降了。
作为新规后的第一款重疾险,买不买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款产品可以作为一个参照物。
让我们管中窥豹,看一下新规之后的产品设计。
1、不止甲状腺癌,被踢出了重疾。
粤港澳大湾区重疾险,采用的是重疾新规的理赔定义。
在关于恶性肿瘤的理赔定义中,它不仅把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的甲状腺癌,踢出了重疾。
同样被踢出去的,还有“交界性肿瘤、黑色素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恶性肿瘤、G1级别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一番操作下来,预计未来获得癌症理赔的概率,将会明显下降。
2、原位癌被踢出轻症,并且没有额外进行保障。
老版的重疾险,通常会把原位癌作为轻症,进行理赔。
而新版的重疾险定义,明确踢出了原位癌。
但是在实际理赔中,原位癌的占比并不低。
之前大家都在猜,虽然定义中踢出了原位癌,但是保险公司设计产品的时候,应该会把原位癌作为单独的轻症,额外再加进来,作为一个卖点。
结果没想到,这款新产品竟然真的就把原位癌踢出去了。
无论中症还是轻症,都没有保障这一疾病。
3、轻症的赔付比例,真的只有30%了。
按照官方文件,银保监会的意思是,三种统一定于的轻症,赔付比例不得高于30%的保额。
也就是只有“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三种。
之前大家还怀抱希望,觉得产品设计的时候,会不会只有这三种病,赔付比例不高于30%,其他的轻症,还是可以多赔点的。
现在看来,新产品也没有钻这个空子。
从咱们被保险人的角度来看,这可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希望后面设计的产品,能够给力点呀。
这款“新规后的第一个重疾险”,测评下来我还是比较失望的。
可能试水的意味比较多,保险公司也偏向于保守。
但它还是从侧面验证了我们之前的推测:短期内保险不会下降,保险公司会偏向于保守设计。
对于当前需要买重疾险的朋友,还是建议抓紧时间,投保旧版产品。
或者最起码,要买一部分旧产品。
明天,我会最后一次更新,旧定义重疾险的推荐榜单。
还在迷迷糊糊搞不清状况的同学,可以特别留意一下。
有想让我们测评的产品,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尽量给大家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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