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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新规出台
保险为民,优选平安平安人寿理赔择优方案来了
近期,家住思明区的李先生非常纠结,30岁的他,出于对健康风险的考虑,准备为自己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但在挑选产品时他发现,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从年2月1日起,投保人签订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合同均使用新规。在李先生看来,07版重疾定义的产品更利于甲状腺癌的赔付,而20版重疾定义的产品则对多款重疾责任进行扩展,这让他在选择产品时纠结不已。其实像李先生这样矛盾的市民不少,那么这次修订的重疾险新规到底有哪些变化?01一起来看看调整后会有哪些变化一、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与年版相比,重疾新规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以甲状腺癌为例,重疾新规将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划归为“恶性肿瘤——轻度”,按轻症最高赔付30%保额,Ⅱ期甲状腺癌划归为“恶性肿瘤——重度”按重症赔付%保额。二、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重疾新规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增加了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将原有25种重大疾病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三、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重疾新规扩展了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例如,在版规范中,“冠状动脉搭桥术”大部分是需做了开胸手术才能获得理赔,而如今治疗方案包含微创手术,不再需要开胸手术。因此新规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而以“实施了切开心包”即可赔付,放宽了赔付条件。总的来说,重疾新规在原定义基础上引入了世卫组织《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它的出台,体现了寿险规范的科学性、严谨性与人性化,尤其是对重大疾病和轻度疾病的定义,规范了市场行为,有助于寿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平安人寿火速推出择优方案充分保护新旧规范交替期的客户权益
关于平安人寿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的公告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版标准定义”),本次重大疾病定义的修订以最新医疗实践为标准,同时充分考虑保险理赔服务的可操作性。平安人寿持续秉承“保险为民”、“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为切实保护和提升消费者保障权益,适应医学进步发展,现针对我公司采用年《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版标准定义”)开发的保险产品,制定重大疾病理赔择优方案。具体内容如下:02具体方案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
(一)使用版标准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