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晚至1月31日,旧定义重疾险产品就全面下架了。
之前也和大家提到过,各保险公司*策不同,有些产品可能会提前下架。
还在观望的朋友尽快投保,以免和心仪的产品擦肩而过。
重疾险改革内容
01
引入分级体系
按照疾病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轻度赔付不超过30%。
也就是说,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这3个加起来赔付占比超过85%的病种,旧定义里是重症,新定义里要分严重程度了。
最典型的是早期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再也不是“富贵癌”了。
02
新增3种重疾和3种轻症
常见重疾的变化,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加三种重疾: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优化疾病定义: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扩展保障范围;终末期肾病、严重帕金森病等名称定义调整。
3.赔付比例调整:甲状腺癌移除重疾,赔付30%额度;三种轻症(轻度脑中风、轻度恶性肿瘤、轻度急性心梗)赔付比例上限确定30%额度;原位癌不再列入“轻度恶性肿瘤”范畴
03
部分心脑血管疾病的重症门槛变低了
以前重症的条件是开胸开腹手术,新定义里只需胸腔镜和腹腔镜微创手术即可。
新定义对普通消费者有啥影响
对于更多消费者来说,最想听的还是最我们买保险有哪些影响?影响主要有:
01
统一重疾标准,理赔条件更为合理
本次条款调整,最主要的变化就是进一步更新了重疾险的疾病定义,同时也新增了几种新的标准疾病保障。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新疾病定义更与时俱进,标准疾病范围也有所扩充。
02
产品迎来迭代,已生效合同不受影响
保险公司根据新版定义对重疾险产品进行集体迭代更新,但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明确说明:本次修订不影响正式发布之日前已承保的重疾险合同。
03
新规下的重疾险,保费并非更便宜
曾经有人认为,新版重疾定义中TNM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再作为重度疾病了,那甲状腺癌的重疾赔付率也会下降,其实不是的~
我们需要做什么
重疾新规推出后,还没投保重疾险的客户有了一个选择的窗口期。重疾新规提到旧重疾险最晚的下架时间:年1月31日。
其实我们首先要明确“保险姓保”,作用是解决风险带来经济损失,早买早安心。同时,保险还需综合考虑自身需求和健康情况,毕竟“保险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如果目前重疾保额较低或者看重甲状腺癌和轻症的保障,抓紧时间在下架前配置一款“旧”重疾险;
已经买了重疾险的朋友,不用担心保单在涉及理赔时会遇到无法赔付的问题,重疾新规适用于新的产品,原有的保单在合同订立的时候就已经是确定的了,具有法律责任。
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新规实行之前,尽可能地做好重疾规划,先按照原有的重疾规则配置一些重疾险,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原位癌,甲状腺癌的保险责任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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