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旧定义重疾险已经全部退出历史舞台,各大公司也开始纷纷推出
版新定义重疾。
据说富德生命人寿尊享健康重大疾病推出后,很多公司的产品都延期推出了,这么神奇?
那今天,我带大家一起了解这款产品。
一、产品介绍
二、亮点
1.重疾多次赔付,分五组,高发重疾分别在不同组。
间隔期短,天,其他多数产品间隔期天。
2.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
18岁前,种重疾%赔付,不限定少儿重疾。
18周岁前投保,60周岁后罹患重疾%保额。
18周岁后投保,70周岁后罹患重疾%保额。
此为行业首创。很多的产品是在第n个保单日内或者n周岁前,重疾保额额外加50%或70%等。
且该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最多赔付5次。
据统计,随着年龄的增大,重疾发病率逐渐上升,60周岁以上,男/女性的重疾发病率进入高峰期。
比如高发的急性心梗,脑中风等。
故该重大疾病特别关爱金非常符合实际的需求。
3.自带高发的三种疾病
严重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二次/三次赔付,间隔期三年。在同类产品中也少有。
恶性肿瘤为三年后新发、复发、持续、扩散。
心脑血管的二次/三次赔付产品,间隔期三年。
4.保额变%后,可以有多项选择:
1)继续持有保单;
2)可全部退保领取现金价值,高达4倍所交保费,用于养老,但重疾保障终止;
3)可减保至基本保额减半,此时重疾保障不变,领取的一半保单现金价值可补充养老。
5.疾病终末期:
赔付%保额,不区分未成年人。
6.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8周岁前,已交保费的%,多数产品18周岁前身故,为%已交保费。18周岁后,%保额。
三、不足
1.三同条款
·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合同约定的相关疾病
·因三同原因导致发生两种及以上重疾/中症/轻症疾病,仅按一种重疾/中症/轻症疾病给付保险金。
·因三同原因导致发生轻症、中症、重疾等多项疾病,仅承担保险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责任。
2.其他(大部分公司条款共性现象)
·失聪、失明的理赔要求3周岁以上,3岁以下投保须注意
·重疾赔付后,中症、轻症、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等责任终止
·重疾与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共保额
关于“隐形分组”、“三同条款”、“重疾与身故共保额”等,属于目前市面上大多数重疾产品的设计,对此类保障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