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们聊了一部分的保险条款。
但剩留一些同样重要的还未与大家分享。
这回我就补充完整。
那么事不宜迟,开冲~
01
保险条款还有哪些要懂?
需要回顾上回内容的,这里送上传送门:《细品一下保险条款》这次要说的条款,主要是保障责任方面。保障责任是整份保险条款里面最重要的环节。这份保险究竟有什么保障,全都是看保障责任这一项。里面的细节非常多。我觉得很有拿上来说的价值。由于重疾险是所有险种里面最复杂的,并且保障期和缴费期也比较长。所以下面就拿重疾险的保障责任来跟大家分析一下。重疾险的保障责任一般分为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必选责任一般有重疾、中症、轻症以及被保人疾病豁免四项保障。可选责任一般有癌症多次赔付以及身故责任等。不过有些重疾险可能是捆绑身故责任的,也就变成了必选责任之一。1、重疾重疾的保障责任主要看有没有保额加成。如果重疾是多次赔付的,还得看多次赔付是否分组。倘若分组,还需留意分组是否合理。先来看保额加成部分,是无保额加成还是可以多赔50%保额甚至80%保额、%保额?另外还需要看保额加成的有效时间。如前10年、前15年可以加成还是60岁前、70岁前都可以加成?毫无疑问,保额加成比例越高或可加成的时间越长,保障就越优秀。下图是某重疾险重疾部分的加成情况。从图中条款可以看出,这款重疾险重疾部分60岁以前都可以多赔80%保额。这种保障就相当给力。重疾多次赔付部分,先看多次赔付是否分组。分组的意思是把所有重疾分成ABCDE等好几组。
假如第2次所患重疾跟第1次是在同一组的,那就赔不了。
只有第2次重疾跟第1次重疾不在同一组,才能二次重疾理赔。
后面还有第3、第4次保障的话,也是同样道理。
而如果是不分组的话,就没有这样的要求。所以重疾多次赔付不分组要比分组更容易获得理赔。但也没关系。分组的话,合理就好。那究竟怎么看分组是否合理了呢?很简单。高发的疾病单独放一组就算好的。比如癌症是否单独分组。因为癌症是理赔率最高的重疾,没有之一。单单癌症一项就占了所有重疾理赔的70%左右。因癌症出险是大几率的事情,如果把A重疾和癌症放一起。赔了癌症后A重疾便无法再理赔了。除了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慢性肾衰竭等,这几项也是高发的重疾。同样观察有没有分散在不同的组别里。假如这几项都挤在一组内,就会出现上面癌症那情况。那二次重疾理赔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了。实用性就不强了。下图是多次重疾赔付不分组和分组的条款,可以看出,分组那里癌症是单独分组的,高发的几项分布在4组内。那该重疾险的分组还算合理。不分组条款:分组条款:还有一点要知道的。不少朋友很容易会产生这么一个误区,以为重疾数量越多就越好。其实不然。因为国家对于重疾是有要求的。所有保险公司设计的重疾险,前28种重疾都是一样的。而这28种已经占了95%以上的理赔率了。剩下的80种也好,种也罢,都是发生率和理赔率都极低的疾病。对整体保障影响甚小。也就是说重疾数量并不那么重要。2、中症中症的话看赔付比例以及是否有保额加成。赔付比例越高、保额加成比例越高、可加成的时间越长,保障就越优秀。下图是某重疾险中症部分的赔付比例情况。从图中条款可以看出,这款重疾险中症部分赔付比例是60%保额。是目前中症比较高的赔付比例了。另外,60岁以前还可以多赔15%保额。这样的产品就是比较好,前期优势特别明显。可以说是挺良心的了。至于中症的疾病数量以及疾病定义方面,跟重疾不一样。是国家没有统一定义的。所以中症在不同保险公司会有所不同。能可以肯定的是,它们的中症会有侧重宽松的理赔门槛。但没有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是所有中症都比别人家宽松的。而我们是无法预测自己是否会患中症,又或者患哪种中症。所以这方面其实不需要太过于纠结。3、轻症轻症跟中症类似,也是看赔付比例以及是否有保额加成。此外,高发的三大轻症:早期癌症、轻度急性心肌梗塞、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以及轻症最高30%保额的赔付比例。国家是有统一定义,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都一样。所以轻症的疾病数量以及疾病定义,跟重疾和中症一样,无需太过于纠结。下图是某重疾险轻症保障情况。从图中条款可以看出,这款重疾险轻症部分赔付比例是30%保额,60岁前可以多赔10%保额。4、被保人疾病豁免在上次文章讲“缴费期”中有提到过。即被保人一旦发生重疾/中症/轻症等情况,后续没有交完的保费可以不用再交,保障依然还在。这对投保人和被保人来说是非常人性化的保障。但也不乏这项有缺漏的重疾险,建议还是留个心眼。5、XX多次赔付这项保障一般是可选责任,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加钱附加。如癌症多次赔,一般都建议附加上。毕竟上文也有提到,癌症是理赔率最高的重疾,没有之一。并且癌症非常容易复发。附加上后,癌症倘若复发了也还能获得多赔一次的机会。假如没有附加,那癌症赔过一次后复发了就不能再赔了。哪怕是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也只能赔一次。因为属于同一种(组)。目前市面上的癌症多次赔付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确诊癌症间隔3年/5年后,再次确诊癌症的,癌症再赔一次;另一类是确诊癌症只需间隔1年,癌症依然在治疗当中的,癌症再赔一次。赔付比例一般是40%保额,相当于作为轻症来赔付。如果是第一类的,首先看间隔时间是否是3年。如果间隔时间是5年的,那附加的意义就不大了。因为对于癌症有5年生存期说法——只要患癌后5年内都没有复发,那5年后再复发的概率就微乎其微了。其次看是否有条件限制的赔付。比如,要求第一次重疾必须是癌症才能再赔一次癌症。或者第二次癌症必须是第一次癌症的复发才能赔,新发的、转移的赔付不了等。有条件限制的,就不太人性化了。最后看癌症多次赔付的比例高低。是%保额、%保额还是%保额?赔付比例肯定是越高对被保人越有利。目前比较优秀的第一类癌症多次赔付,是如下图这样。从图中条款可以看出——两次癌症之间间隔3年,第一次非癌症第二次是癌症间隔天。无论是癌症的复发、新发、转移、持续还是扩散都可以再次理赔。没有条件限制,并且赔付比例高达%保额。至于第二类癌症多次赔付,比较简单。确诊癌症一年后,只要癌症还在治疗的,就能理赔。如下图所示:看到这,可能有些朋友会提出疑问,那这两类哪个更好?从实际获赔的概率上来看,第二类会更好。虽然第二类理赔比例比第一类低很多。但大多数癌症都是在确诊后1、2年就复发的.第一类要求间隔3年,很多比较严重的癌症患者不一定能撑个3年。那么即使赔再高,概率低了也用不上。这一点从附加后的价格也能看出来,第二类附加后的涨价幅度是高于第一类的。6、身故责任这一项跟寿险的保障其实类似。不过需要注意的,重疾险里面的身故责任跟重疾责任是共用保额的。也就是说赔过重疾的话,身故责任就赔不了了。附加身故责任后,保费一般会上涨40%~50%。所以预算不是十分充足的,不太建议附加。而有些重疾险捆绑了身故责任,常见的有X寿、X安等公司的产品。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产品价格会这么高的原因之一。幸运小贴士
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保险条款内容,大致是这些了。总的来说,重疾险的保险条款会比较复杂。至于医疗险、定期寿险和意外险等要读懂的问题不大。何况在座各位哪个不是聪明才智?买保险本身是件技术活,自己学习一下准没错。不然即便请代理人协助投保,也很容易被坑或者不信任。关于保险条款就说到这里~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哦!明天就是端午节,正所谓“一年一端午,一岁一安康”。那就祝大家平平安安,幸福安康。那么下次再见喽!mat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