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是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店)的统称,是与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医院、药店。
医院定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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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选定点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选定自己的医院,目前,可以选择4-5家(其中至少包括1家社区医疗机构)。
定点药店
无需选择
个人无需选择定点药店,在北京市任意一家定点药店按规定购药,都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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