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实在作为专业的保险人,身边的不少好友陆陆续续的都在我这里投了保。
用他们的一句话,踏实。
前两天,一哥们找我喝酒,说觉得自己去年投保的产品,保障才80多种重疾,保的病种少,有点OUT了,要找我再补充一下保障。
大实在当时很多晕乎乎的,就答应了。
今天给他介绍产品,才反应过来,啥叫OUT了呢!
补充保障就补充保障呗!
保险产品,还真不是那些迭代更新从50种保项变成种保项就算好的那回事儿。
你要是不信,我和你说道说道。
01多了总比少了好?1、重疾险的病种越多越好吗?
嗐!
病种够用就行了,过多的病种并没有什么实际性的意义!
其实,投了保险的朋友都不用担心自己的重疾险有“空靶”的情况。
因为当前最高发的28种重疾,银保监会规定每款重疾险都需要有。
是不是有一种,很哇塞的感觉?
为啥银保监就是规定这28种疾病呢?
因为28种重疾基本占据了95%以上的重疾理赔!
除了这28种之外,剩下的那些重疾数量,则是各家保险公司自己随意搭配,数量有多有少。
也就是说重疾险的病种只要超过28种就已经合格了,至于是30种还是种,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举个栗子??:
现在有2款重疾险(A款和B款),其他条件一样,
A款能保障30种高发疾病(癌症、心梗、中风、肾脏病等),赔%保额;
B款能保障种罕见病(卟啉病、血友病等),赔%保额。
你会选哪个?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当然A啊!
虽然B款保的病多、赔的钱多,但别说一个人买,就算一万个人买,都不一定有人能患罕见病得到理赔!
对比之下,癌症、心梗、中风这些,大多数人最终都会患上...
所以说啊,疾病之间也是有优先级的。
2、轻症/中症的病种越多越好吗?
其实当前银保监会规定的轻症只有三种:
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是不是很惊讶?
现在市面上的产品,动不动就保几十种到上百种让人眼花缭乱。
其实真正上了台面的也就这孤零零的三种~
所以在高发轻症这块,每家保险公司除了上面3种,都是各行其是,导致不是所有重疾险都能保障全。
那么轻症应该怎么选?高发轻症有哪些呢?
经过数据分析结合保险公司的理赔年报,我们发现能称上高发轻症的只有下面这些:
以上就是比较高发的11种轻症,如果挑选重疾险的时候,轻症的保障范围内已经涵盖了这些,其实就已经覆盖了大部分风险。
这里解释下,为什么没说高发中症,因为中症某种意义上也算轻症。
不少中症都是从轻症里挑的,我们所说的高发轻症也包含了高发中症。
例如有的重疾险,把上图高发轻症里的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烧伤等划分为中症,按中症赔,那这些“高发轻症”就变成“高发中症”了...
因此,除了高发重疾,就看那11种高发轻症即可。
大实在还是那句话,病种够用就行了,过多的病种并没有什么实际性的意义。
由于官方对轻症定义就3种,
导致11种高发轻症的剩下8种没有官方理赔定义。
这就使得那些高发轻症的理赔条件,每家保险公司都不太一样。
大实在再来举个栗子??:
①原位癌:
各家公司的重疾险中有不同的理赔标准:
可以看出,上面图片的产品条款,对于原位癌的定义更加宽松,没要求接受治疗,没除外CIN3等病变,超级宽松。
下面的产品条款,重疾险对原位癌要求就很不OK!
②慢性肾功能衰竭:
较为宽松的条款长这样:
再放一张目前多数重疾险的通用条款看下:
谁更容易拿到赔偿金还用我说了吗?
所以,我们投保重疾险的时候,不仅要看高发轻症全不全,还要看它们的理赔条件宽不宽松!
如果一款重疾险包含了所有的高发轻症,且理赔也宽松,价格还实惠,那么直接买它,准没错!
02总结贵的东西确实往往会和“质量”成正比。
但是这事儿放在保险产品上也不尽然。
其实,倒也不是说因为说有的产品都保了高发疾病,就不用挑选了,盲买这件事是同样不可行的哦~
类似于保到啥年龄段保额翻倍、疾病的多次赔付,等等的条款还是很有趣很值得深究的。
要不说这就是大实在存在的必要呢?
如果看完这篇文章,你还是有啥疑问,私信我吧~
关于保险,我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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