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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18 2:50:00

作者:宝宝知道懒保险老王

重大疾病保险,有个非常好的功能是——确诊即付!而不是像社保,要等治疗结束后,拿着一堆单据去报销。

也就是说,医院出了诊断证明,达到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的条件,就可以根据证明找保险公司理赔了,这样的好处就是,确诊后各种漫长的治疗、用药等等都有钱了,而不用事先垫付,否则,可能会耽误治疗。

但是,重大疾病真的完全是确诊即付吗?

先看个真实的案例:

深圳市民金建平于年12月3日在某寿险深圳分公司买了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元,保险期限自投保日起至终身。去年12月23日,金建平因“突发语言困难6小时”医院治疗,出院诊断:左颞(nie)叶脑出血。病情好转后在家休养,治疗费用花了元左右。

春节后,金建平的太太拿着病历、医生证明找到该保险公司分公司,被告知因为金建平尚未达到公司的赔付条件,总公司没有批准理赔。事后,经多方问询,未被理赔的原因是自己丈夫出险时间尚不足天。

金太太表示,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向自己表明只要得了病都可以理赔,但目前却以天后才能决定是否赔付,她颇为激动地说:“人家说保险是雪中送炭,可现在不说雪中送炭,甚至连基本的保障都可能得不到,白买了!”她直言,这保险买的“没意思”。

左颞叶脑出血是个什么*病?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左颞叶脑出血是脑中风的一种,对应到保险合同条款的重大疾病种类中,第3条就是“脑中风后遗症”,责任描述如下: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也就是说虽然确诊是“脑中风”了,但保险合同中保的是“脑中风后遗症”,需要待天后,是否留下有严重的后遗症,才能决定是否赔付。而金先生一是还没有过天的期限,二是即便过了天,要看是否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而不是简单的“确诊即付”。

所以,所谓的确诊即付,对于有些重大疾病,是既要“确诊”,还要满足一定的“时间”条件,对于保险行业协会规定必须包含的25种重疾,除了以上脑中风后遗症,还有以下六种也是有时间要求的,分别是:

1、急性心肌梗塞(确诊90天后)

2、脑中风后遗症(确诊天后)

3、终末期肾病(确诊90天后)

4、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确诊天后)

5、瘫痪(确诊天后)

6、严重脑损伤(确诊天后)

7、语言能力丧失(确诊12个月后)

看到这里,重大疾病确诊即付的“坑”,在您这儿已经被填平了。您知道了,所谓重大疾病保险的“确诊即付”,对于上述七种疾病,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观察,从三个月、到半年、甚至到一年,而不是凭着病历和诊断证明就能理赔的。

至于为什么保险公司要设置这个所谓的“坑”,其实很简单,所谓重大疾病,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看疾病造成的结果对人体损害重大、花费巨额,而不是光看疾病名称很厉害或很吓人,而一些疾病则需要长时间的观察才能看到结果是否严重。

在您规划家庭成员的重大疾病保险时,为避免出现上述金太太所说“没意思”、甚至其他的“坑”,您可以做更充分、更明智的一些安排:

通过购买配套的医疗险,弥补因达不到上述重疾条件的损失。

想了解更多风险规划知识,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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